省特检院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房改造安装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674

省特检院国家特种机器人中心2#厂房需改造安装机房。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机器人中心机房改造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招标控制价

2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工作地点

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1号)

3、项目改造工期

二十个日历天

4、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项目施工图纸

详:附件1、2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有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八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五、项目质量、工程量及安全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项目施工;

2、改造项目具体图纸及工程量详见:附件; 

3、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指派的管理人员现场管理,项目完成改造后应主动向管理人员申请竣工验收;

4、中标单位应加强进场的维保人员安全文明教育,做到安全文明改造;

5、在该项目的改造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6、中标人在改造过程中如果造成招标人的建筑物或构件等损坏应负责赔偿。

六、项目的验收要求

1、中标人有关进场材料必须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改造;

2、隐蔽工程中标人在进行下道工序前必须通知招标人到场对隐蔽内容进行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内容(附件)及国家工程建设部门颁布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4、招标人在检查发现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设计图纸与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存在工程质量缺陷,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完成改造建设全部后,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对项目进行验收。 

七、合同形式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在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院在收到中标单位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7%;项目验收通过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3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雨晨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联系人:吴依涵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单.xlsx

        附件2:特检院2#厂房实验室机房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特检院2#厂房实验室平面图 1013.pdf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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