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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科研材料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45


为满足我院(采购人)工作要求,需开发一款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现针对该项目的科研材料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科研材料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项目采购控制价:8.5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和总价双控制,各品目的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中标人在结算时应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票)。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合计(人民币/元)

1

激光雷达无人机

1台

27000

2

3D视觉无人机

1台

31000

3

巡检用云台视觉装置

1套

5000

4

机巢及其控制器

1套

18000

5

其他配套零部件

1组

4000

总预算合计(人民币/元)

85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激光雷达无人机

无人机轮廓长宽在280x240mm以上,单电池悬停续航时间不少于15min,能够通过额外配置的深度相机构建三维室内地图。悬停定位误差:垂直不大于±0.30m,水平不大于±0.30m。轨迹定位误差不大于1m。在室内不依赖GNSS信号的前提下,系统可设定航线轨迹,无人机可按照设定的航线飞行。无人机具有连接云台相机的硬件接口及巡检所需的图像处理功能,并提供无人机相关硬件接口软件源代码。

1台

2

3D视觉无人机

无人机轮廓长宽在280x240mm以上,单电池悬停续航时间不少于15min,能够通过额外配置的激光雷达构建三维室内地图。悬停定位误差:垂直不大于±0.30m,水平不大于±0.30m。轨迹定位误差不大于1m。在室内不依赖GNSS信号的前提下,系统可设定航线轨迹,无人机可按照设定的航线飞行。无人机具有连接云台相机的硬件接口及巡检所需的图像处理功能,并提供无人机相关硬件接口软件源代码。

1台

3

巡检用云台视觉装置

云台相机像素不少于400万,云台至少具有两个自由度,转角范围不低于90x45°,变焦倍数不小于6。

1套

4

机巢及其控制器

机巢控制器配置无人机开发所需环境,包括地面站、ROS机器人框架软件、3D地图等,通过机巢控制器对无人机进行开发调试,并通过地面站监控无人机飞行状态参数。机巢控制器中央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4G Hz处理器,运行内存不小于8G,存储空间不小于128G。

1套

5

其他配套零部件

备用电池悬停续航时间不少于15min,充电器充电通道不少于2路,遥控器最远遥控距离不少于300m。

1组


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最终通过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六、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验收方式

1.设备到货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完工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天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709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305961828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科研材料.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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