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
扫码关注我们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52


我院(采购人)需针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开展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总预算为8.4万元,单价控制价为1000元/月/台(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报价超出单价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应具有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4.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标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地址

1.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杏秀路1055号省起重机中心大楼;

2.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大楼。

(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地点

技术参数

数量

总预算(元)

1

省起重机中心

大楼

品牌:三菱,速度:1.75m/s,

楼层:10层10站,额载:1200kg

3台

36000

2

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大楼

品牌:奥克斯快速,速度:1.75m/s,

楼层:16层16站;额载:1000kg

2台

24000

3

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大楼

品牌:三菱,速度:1.75m/s

楼层:16层16站;额载:1050kg

2台

20000

合计

7台

84000

(四)质量及服务要求

1.提供电梯全包服务: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电梯零部件(除电梯曳引机、曳引钢丝绳、电梯空调需采购人另行支付,其余配件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成交供应商所更换的配件需采用正规合格产品,采购凭证或者供货凭证等能够证明配件供货来源的票据需保存至少1年备查,其中三菱品牌电梯要求所有更换的配件均为三菱电梯原厂配件。

2.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3.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业务所在地设区的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书面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成交供应商需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如电梯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该部电梯的季度维保费用标准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现场维保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指派的管理人员现场管理,维保结束后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汇报维保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加强进场的维保人员安全文明教育,做到安全文明。

6.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成交供应商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如果造成采购人的建筑物或构件等损坏应负责赔偿损坏。

六、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维保服务,采购人将针对维保服务的质量、数量、响应时间等进行验收。

七、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未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保养时间不足、未按规定项目和要求保养等情况,采购人可拒付当次维修或保养的当台设备当月保养费。 

3.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按季度结算的方式签订合同。每季度维保服务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对应季度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费用相应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具体如下: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3.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需提供已在本地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需提供已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备的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十、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9办公室,邮编:362000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60557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
培训报名:0591-87843691 作业人员领证窗口:0591-87818105 报检热线:968829 值班电话:0591-8870079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邮编:350028
闽ICP备05000049号-1 | 闽ICP备05000049号-4 |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1481 | 技术支持:福州掌控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