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办公场所饮用水需求,需根据要求采购2025年—2026年桶装饮用水及其配送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锅)检院漳州分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单价控制价16元/桶(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预算控制金额10万元/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省特检院漳州分院各办公场所。
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总预算金额,也视为该服务终止)。
(二)货物参数及要求
1.产品参数:桶装,纯净水,净容量≧19L/桶
2.中标人所提供桶装饮用水必须符合饮用天然纯净水国家和地方标准,具有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安全和卫生要求;
3.中标人应为每间办公室配备一个抽水器,并在服务期限内如有损坏免费给予更换。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指派专人负责招标方交货地点内桶装饮用水的配送、更换工作,应按需求将水分别放置到各办公室、饮水点;
2.饮用水配送频次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确定,应基本保证各办公场所饮用水的连续供应;
3.饮用水的配送、更换工作应在招标方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进行;
4.若出现饮用水供应不足、缺水、应急增配等情况,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需求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将饮用水配送到交货地点;
5.中标人在配送、更换饮用水时应负责做好各办公室接收数量及领用人登记,以此作为双方结算凭证;
6.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坏、产品污染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验收方式
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公告全部要求的桶装饮用水,由招标方确认并在登记单签字;若不符合不予接收,并应无条件重新配送符合要求的产品,再次配送及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标人如未能按时配送且通过验收的,配送时间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服务期内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存在招标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配送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方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5.中标人应对提供的饮用水质量负责,因饮用水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方相应损失。
八、付款方式
一季度一结,据实结算。中标人根据双方登记实际供货数量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2)与报价产品相符合的合格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603室 邮编:363000
3.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96-2082559
4.监督电话:0596-2526677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造成文件丢失无法送达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