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购人)因实际需要,需对《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接触碰撞检测传感器试制服务,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接触碰撞检测传感器试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1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或营业执照;
2. 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 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为解决人机共融场景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问题,通过建立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多传感器信息采集系统,提取碰撞相关的特征,开展多信息多特征融合碰撞检测方法及事后控制安全控制策略研究。《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接触碰撞检测传感器试制服务项目采购的柔性精密检测传感器用于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多传感器信息采集系统搭建,实现人-机器人碰撞力、位置、作用时间等信息的采集。
(二)技术要求
《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接触碰撞检测传感器试制服务项目包含开发试制大幅面大量程阵列压阻式柔性电子皮肤、小幅面小量程阵列压阻式柔性电子皮肤、电容式柔性电子皮肤、手掌用柔性电子皮肤、脚底用柔性电子皮肤制备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以下内容:
1. 大幅面大量程阵列压阻式柔性电子皮肤制备
1)量程:不小于0-10kg;
2)精度:不低于±0.2kg;
3)接触感应点数:不少于16×16点;
4)材质:可自由柔性弯曲;
5)面积:不小于150mm×150mm;
6)电子皮肤应配置采集器及上位机软件。采集器采集柔性电子皮肤传感器数据,与上位机使用总线通信。上位机软件能够将采集器采集数据可视化展示,可显示传感器所受力的大小及接触点位置,软件可记录并保存传感器采集的数据,支持检测数据的复现与分析。
2.小幅面小量程阵列压阻式柔性电子皮肤制备
1)量程:不小于0-0.5kg;
2)精度:不低于±0.08kg;
3)接触感应点数:不少于4×4点;
4)材质:可自由柔性弯曲;
5)面积:不小于80mm×80mm;
6)电子皮肤应配置采集器及上位机软件。采集器采集柔性电子皮肤传感器数据,与上位机使用总线通信。上位机软件能够将采集器采集数据可视化展示,可显示接触点所受力的大小及接触点位置,软件可记录并保存传感器采集的数据,支持检测数据的复现与分析。
3.电容式柔性电子皮肤制备
1)量程:不小于0-0.8kg;
2)精度:不低于±0.04kg;
3)材质:可自由柔性弯曲;
4)面积:不小于150mm×80mm;
5)电子皮肤应配置采集器及上位机软件。采集器采集柔性电子皮肤传感器数据,与上位机使用总线通信。上位机软件能够将采集器采集数据可视化展示,可显示接触点所受力的大小及力度深浅分布,软件可记录并保存传感器采集的数据,支持检测数据的复现与分析。
4.手掌用柔性电子皮肤制备
1)单点量程:不小于0-5kg;
2)精度:不低于±0.1kg;
3)总长:不小于250mm;
4)接触感应点数:单个手掌内分布感应点数不少于25个点;
5)形状:手掌形状;
6)材质:可自由柔性弯曲。
7)电子皮肤应配置采集器及上位机软件。采集器采集手掌用柔性电子皮肤传感器数据,与上位机使用总线通信。上位机软件能够将采集器采集数据可视化展示,可显示接触点所受力的大小及接触点位置,软件可记录并保存传感器采集的数据,支持检测数据的复现与分析。
5.脚底用柔性电子皮肤制备
1)单点量程:不小于0-70 kg;
2)精度:不低于±3.6kg;
3)总长:不小于250mm;
4)接触感应点数:不少于6×4点;
5)形状:42码脚型(单脚);
6)材质:可自由柔性弯曲。
7)电子皮肤应配置采集器及上位机软件。采集器采集脚底用柔性电子皮肤传感器数据,与上位机使用总线通信。上位机软件能够将采集器采集数据可视化展示,可显示接触点所受力的大小及接触点位置,软件可记录并保存传感器采集的数据,支持检测数据的复现与分析。
(四)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配合《人-机器人共融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的开发及测试,并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必要的驻场开发。
2.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试制后需提交采购人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后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成交供应商设备顺利通过测试且配合完成采购人合理改进后,由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研发最终需求为准。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交付后,需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备问题故障更换与维护、软件升级及优化、应急响应和技术咨询。
六、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软件、文档、专利、源代码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侵害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权益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全部损失。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发表,配合申请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操作手册等)。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或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九、其他要求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供应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验收要求
1.项目完成整体研发试制及测试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文档资料和设备工作情况等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
2.试制设备现场测试无误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
3.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项目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采用快递寄送,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