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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928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需开展采购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总预算为4.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并持有安防系统工程师证、弱电系统工程师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

四、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价格评标阶段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服务地址

1.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检测试验综合楼;

2.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实验厂房。

3.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质监大楼(5、6楼及10楼会议室)。

4. 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杏秀路省起重机中心。

(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项目具体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上述地址的弱电智能化系统保养、维护、维修服务。如有配件故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其中易损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如非易损件的中标供应商应与泉州分院协商。

2.本次采购的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及相关线路: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系统、网络系统、电话系统、无线系统、会议系统、拼接屏、广播系统。以上各项每个项目服务地址每月不低于2次检测保养,并登记情况交于我方确认。

3.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泉州分院上述办公地点的网络信息安全巡查,至少每月1次,发现问题需及时向泉州分院相关人员反映。

4.泉州分院如召开大型会议,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人员提前到场配合会议系统的调试和保障工作。

5. 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泉州分院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网络信息安全自查工作。

6.中标供应商负责为泉州分院提供弱电智能化系统方面的操作培训。

7.在接到招标人发出故障申报时,中标供应商要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当天解决。如遇大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能够提供相应的替用设备交泉州分院使用,确保不影响泉州分院相关工作。

8.中标供应商应有1名以上(含)固定专业技术外勤服务人员服务于本项目,熟悉掌握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系统、网络系统、电话系统、无线系统、会议系统、拼接屏、广播系统等设备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弱电系统的日常故障排除;具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会议室系统及网络知识。

六、验收方式

招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对维保服务的质量、数量、时间等进行验收。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本公告“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所列要求的,在90日内(含90日)累计有2次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相应结算金额中扣除。180日内(含180日)累计有3次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相应结算金额中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 中标供应商做为招标人该项目服务供应商,需遵守招标人保密条款,不得将招标人任何设备中的信息泄露,如有违规,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按半年度付款(共2期,6个月为一期),即中标人通过验收后,第一期在第6个月结束后支付,第二期在第12个月结束后支付。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固定专业技术外勤服务人员清单,内容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该人员所持有的安防系统工程师证、弱电系统工程师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用信封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材料一起放入投标文件袋中,报价文件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材料(含报价文件)需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按规定进行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6办公室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8282875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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