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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873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需开展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总预算为8万元,单价控制价为1000元/月/台(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价格评标阶段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1)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中心大楼;

(2)泉州市台商区福建省起重机质检中心大楼。

2.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总数量

总预算(元)

设备地点

1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品牌:三菱,速度:1.75m/s,楼层:10层10站,额载:1200kg,维保时间:期限12个月(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3台

36000

泉州市台商区福建省起重机质检中心大楼

2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品牌:奥克斯快速,速度:1.75m/s,楼层:16层16站;额载:1000kg,维保时间:期限12个月(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2台

24000

万虹路20-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中心大楼

3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品牌:三菱,速度:1.75m/s,楼层:10层10站,额载:1200kg,维保时间:期限10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2台

20000

万虹路20-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中心大楼

3.质量及服务要求:

(1)提供电梯全包服务: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除电梯曳引机、曳引钢丝绳、电梯空调需招标人另行支付,其余配件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中标人所更换的配件需采用正规合格产品,采购凭证或者供货凭证等能够证明配件供货来源的票据需保存至少1年备查,其中三菱品牌电梯要求所有更换的配件均为三菱电梯原厂配件。

(2)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3)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业务所在地设区的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书面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中标人需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如电梯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该部电梯的季度维保费用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中标人现场维保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指派的管理人员现场管理,维保结束后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汇报维保情况。中标人应加强进场的维保人员安全文明教育,做到安全文明。

(6)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中标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如果造成招标人的建筑物或构件等损坏应负责赔偿损坏。

六、验收方式

中标人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时开展维保服务,招标人按季度根据采购内容,对维保服务的质量、数量、时间等进行验收。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 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如出现未服从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保养时间不足、未按规定项目和要求保养等情况,招标人可拒付当次维修或保养的当台设备当月保养费。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按季度结算;

2.中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3.所有款项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完成。

九、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提供已在本地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省外企业或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需提供已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备的承诺函,如核实后发现与承诺函不符的情况,视为虚假应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用信封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材料一起放入投标文件袋中,报价文件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材料(含报价文件)需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按规定进行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6办公室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8282875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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