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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基于临界电学参数的电梯通信线缆可靠性压力测试和故障主动预警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599


为满足我院科技项目《基于临界电学参数的电梯通信线缆可靠性压力测试和故障主动预警研究》的需要,需开展电梯通信线缆传输可靠性测试装置样机的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基于临界电学参数的电梯通信线缆可靠性压力测试和故障主动预警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7.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证书或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三项之一:科研开发、技术开发、科技开发)。

2.招标人不接受就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设计开发一套电梯通信线缆传输可靠性检验和主动预警装置样机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需求

样机包含前后端发射/接收可选功能,采用上位机和下位机结构,系统应至少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1.提供标准CAN总线信号输出和输入功能,支持CAN 主机master、从机slave、监听listen模式,支持ISO11898标准。提供最高1MHz频率的CAN信号,输入数字信号可编程。可通过数字解码或模拟信号分析对传输信号质量进行监控和分析;

2.提供标准485总线信号输出和输入功能,支持标准485收发功能,输入数字信号可编程。提供最高4MHz频率的输出信号。可通过数字解码(最高采样率不小于50Msps)或模拟信号分析(最高采样率不小于200Msps)对传输信号质量进行监控和分析;

3.提供高频方波信号(方波最高频率不小于100MHz)和任意波形信号(最高采样率不小于50MHz)用于线缆信号传输质量分析,检测端支持数字信号读取(最高采样率不小于50Msps)和模拟信号分析(最高采样率不小于200Msps);

4.上位机软件中提供下位机的c语言或Python语言编程接口,上位机人机界面采用触摸屏,触摸屏尺寸不小于8寸。上位机采用图形界面,具有参数设置功能,提供模拟波形和数字信号存储功能,支持波形回放。上位机分析工具应至少包含频谱分析和小波变换。

(二)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三)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至少1项发明专利、1篇高质量论文的编写,并至少进入实质审查(或录用)。

2.中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

(四)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

六、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完工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天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投标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州二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706室邮编:350008

3.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4

4. 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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