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需求,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需以最低价中标原则,寻一供应商采购劳保用品,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内容须知
1、项目名称:劳保用品采购。
2、招标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3、用品清单:详见附件1报价单所列目录。
4、招标控制价:根据采购需求,总预算价为66655元(其中特检21975元,锅检44680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各项用品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供货须知:
(1)购买的劳保用品质量需有保障,如因质量问题损坏,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2)在参数要求中体现“含标志”的,需根据样品定制标志,保证样式符合本单位需求。
(3)因无法准确描述全部用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做为最低技术要求。
(4)中标人应根据用品报价单列明的要求和需求数量,在中标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用品配送至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招标方将根据要求进行验收,若有验收不通过的,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5)结算方式:全部用品验收通过后30日内,招标方凭中标方开具的发票完成付款。
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方相应损失。
2、中标人交货时间延误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方相应损失。
3、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中标人应对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缺陷、其它内在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出售的产品如因内在的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正品的,经查实,中标人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具备相应的工商经营范围。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请在2024年4月28日下午15:00前,前往我分院提交投标材料。
2、在相关资质符合的前提下,将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3、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编制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需提交一式一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内需附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
(3)信誉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若非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六、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特检院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2082559,联系人:方立瑶。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