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特种机器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的精神,以及标准制修订“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按照指南中关于特种机器人标准体系的分类,现结合特种极限机器人、康复辅助机器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机器人、水下机器人、军用和警用机器人、电力机器人、石油化工机器人、矿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物流机器人、安防机器人、清洁机器人、医疗服务机器人,以及其他非结构和非家用机器人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和产业现状,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9年度第一批特种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重点
1. 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
2. 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
3.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有关特种机器人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4.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的有关特种机器人中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标准项目;
5. 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国际产能合作所需国家标准的外文版,支持中国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的外文版项目。鼓励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同步制定。
二、 立项要求
1. 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建议书(见附件1、2、3)和标准草案于截止日期前报秘书处。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
—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在项目建议书中选择“军民通用”项目,并说明协调情况。
—NQI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NQI+课题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 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2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三、立项安排
工作组在收到标准项目计划申请后,将对标准项目计划进行格式审查,并邀请部分专家集中讨论标准项目计划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获选项目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上征集全体委员的意见,投票同意率在75%以上将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批申报国家标准计划。
1. 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4月15日
2. 立项工作咨询:樊继春(电话 0591-88700715, 手机:13507550046,邮箱:867494979@qq.com);
3. 联系人:
孙良艳(电话:0591-88700697,18859101962
Email:121934985@qq.com)。
李芳时(电话:010-88301224,13066767436
Email:li_fangshi@163.com)。
四、 注意事项
1、所申报的国家标准尽量不要是产品标准;
2、所申报的国家标准不应该有相同或近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优先支持基础性、通用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以及有潜力转为国际标准的项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