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院自立科研项目《水下机器人测试技术研究》的计划采购项目。根据现行实验标准,水下机器人静水压力测试时,需将水下机器人放置在水下机器人测试实验舱内筒中,原设计的内筒由于基建施工误差及起重机的最大行程受限等问题,导致内筒无法捞出至地面。另外原设计的内筒没有安装水下机器人照明和摄像系统的开孔位置,使得测试时无法实时监控水下机器人的实时情况。
因此需要对实验舱内筒进行改造,使得内筒可以捞出地面便于放置大型水下机器人,同时内筒能够安装照明和摄像系统,完成水下机器人测试的实时监控。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9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主营机械加工)。
四、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八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内筒切割及制作要求
1、将原内筒上下切割至两部分。上部分高为2米,下部分为0.7米,采用上下分离状态,上部分可以单独使用,设备的高度可以放置在内筒内使用,下部分可作为底座使用,上部分还可以单独提升出来,只使用底座作为支点使用,加大空间实验使用。上下内筒分开使得上内筒的高度小于起重机的最大提升高度,切割开的两部分内筒需重新加一个顶盖一个底座,下部分重新采购钢板及型材制作。下部分直径为1.5米,采用10厘的钢板,槽钢采用65*150的,加固板采用500*100*16的,副板采用400*8*16的,满足机器人安装和上下内筒对接的稳定性要求,解决内筒上升时内筒内部的设备会出现晃动现象。同时需要对改造后的内筒进行防腐油漆粉刷,防止内筒长时间在水里浸泡出现生锈。
(二)内筒开螺纹孔要求
在上内筒开螺纹孔,设计用于安装水下照明和摄像系统的夹具,满足水下机器人测试时覆盖筒内全范围的照明和摄像,便于测试时观察水下机器人的实时状态,需在原有的立柱上钻孔,需同时满足设备安装的位置45度角度和平行角度,满足全面照明;摄像头采用三面环绕,可以精确的看到每个部位。以上部位采用套筒型固定螺栓固定,防止有出现碰撞到灯光及摄像头,起到一个保护作用。
六、验收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设计图纸,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对图纸进行验收确认,图纸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
2、图纸验收确认后15天内提交样品,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测试及验收。样品如无法通过测试,则为验收不通过。中标人重新按图制作样品,直到样品通过验收为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违约与终止合同条件
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未能满足上述项目进度,未达到上述工作要求的(不可抗力除外),每拖延1个工作日应赔付项目合同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总赔付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
八、投标人报价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九、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基地。
2、项目验收通过(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我院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院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十、知识产权
1、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省特检院所有;
2、中标人提供给省特检院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3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雨晨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联系人:吴依涵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附件:报价单.xls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