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器人TCP智能化校准与修正系统研发》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009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机器人TCP智能化校准与修正系统研发》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

招标控制价:6.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有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八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五、招标要求

(一)定制加工要求:

1、机器人工具和夹具的自动化计算,自动校准,易于使用;

2、系统包括前端传感器单元、后端分析系统及相关软件程序;

3、通过后端分析系统连接传感器系统和机器人控制器,校准程序运行结束可直接将校正值传输到机器人控制器;

4、传感器类型:双通道红外激光交叉;

5、系统软件运行环境要求:兼容Windows操作系统;

6、系统功能要求:自动测量机器人工具姿态被撞偏程度,自动修正机器人工具姿态,开发的软件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功能,支持实测试数据报表功能;

7、支持将测量和校正结果以无线传输的方式反馈到外部系统;

8、占地面积小,容易集成;

9、提供自动计算与校准系统程序源代码;

10、提供自动计算与校准系统算法原理说明文档;

(二)现场测试服务

本项目系统在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现场调试、整机测试至少3次。

六、其他事项

(一)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验收方式

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根据合同内容,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完成验收。

(三)支付方式

首付款。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中标方开具等额发票。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70%,中标方开具等额发票。

(四)违约与终止合同条件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内容。项目实施中存在采购方原因造成延误的,中标方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方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延误时间。中标方扣除采购方确认的采购方原因造成延误时长后,仍未能在3个月内通过初验的,无需采购方向中标方书面提出,按每延误1日扣罚合同金额的0.5%进行违约扣罚,最高扣罚为30%。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无法通过验收的,采购方将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依法向中标人追回已支付的费用。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交货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指定地点

七、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 5日17: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3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雨晨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联系人:吴依涵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单.xls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分享到:
版权所有: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 邮政编码: 350008 | 联系电话: 0591-88700715 | 电子邮箱: 867494979@qq.com
闽ICP备09024676 | 技术支持:福州家道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