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省院各部门: 根据科研管理部年度工作安排,即日起拟启动 2018 年省局、院自立科研项目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原则上,建议拟报省局科技项目的,宜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比如可以是已完 成结题、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的院自立项目;院自立项目主要针对非小型项目(经费大于 2 万元), 各部门可参考《 2017 年院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选题调研方向》(见附件 1) 进行选题。 2.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应规范、 合理,确保经费使用率,建议参考《科技工作经费使用问 答手册》(见附件 2)。为鼓励、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的 主要实施者,项目申报评审、验收评审等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可以为项目第二作 者)进行汇报。 3.科研管理部将根据部门报送情况,组织初审。为确保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务必 于 3 月 31 日之前将立项书发送至 415684071@qq.com,电话 88700708。 附件: 1.2017 年院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选题调研方向 2.科技工作经费使用问答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