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业务 |
申请条件 |
满足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许可条件要求的锅炉制造单位、或接受委托的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使用单位。 |
所需材料 |
1、锅炉制造或安装单位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2、锅炉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锅炉总图一套; 4、锅炉设计说明书、热力计算书、烟风阻力计算书各一套; 5、提供锅炉测试地点、测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收费标准 |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收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执行。 |
办理期限 |
工作日 |
受理部门 |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
联系方式 |
0591-8870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