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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锅炉运行热效率详细或简单能效测试业务受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0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23

在用锅炉运行热效率详细或简单能效测试业务受理流程

项目名称

在用锅炉运行热效率详细或简单能效测试业务

申请条件

满足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许可条件要求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使用单位

所需材料

1、锅炉安装单位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或锅炉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锅炉安装告知书;

3、合格有效的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报告;

4、提供测试地点、测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

锅炉运行热效率详细或简单能效测试业务的收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执行。

办理期限

工作日

受理部门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联系方式

0591-887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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