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在用锅炉尾气环保测试业务 |
申请条件 |
满足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许可条件要求的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使用单位。 |
所需材料 |
1、锅炉安装单位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或锅炉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3、锅炉安装告知书; 4、提供测试地点、测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收费标准 |
在用锅炉尾气环保的收费按照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业务发展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办理期限 |
工作日 |
受理部门 |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
联系方式 |
0591-8870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