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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业务受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0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31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业务受理流程

项目名称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业务

申请条件

满足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许可条件要求锅炉制造单位、或接受委托的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使用单位

所需材料

1、锅炉制造或安装单位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2、锅炉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锅炉总图一套;

4、锅炉设计说明书、热力计算书、烟风阻力计算书各一套;

5、提供锅炉测试地点、测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收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执行。

办理期限

工作日

受理部门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联系方式

0591-887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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