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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业务受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0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53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业务受理流程

项目名称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业务

申请条件

满足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许可条件要求锅炉制造单位、或接受锅炉制造厂委托的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使用单位

所需材料

1、锅炉制造或安装单位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质保体系责任人员任命书(首次申请,换证后制造单位应及时提交新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2、锅炉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申请书二份;

4、申请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的锅炉总图、锅炉本体图、强度计算汇总表(含安全阀排放量计算)各五套;

5、申请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的锅炉本体所有部零件图、其余部件图、锅炉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热力计算书及汇总表、烟风阻力计算书及汇总表各一套;锅炉水动力计算书(视需要)、保温计算书、申请单位提供的锅炉设计文件清单等。

收费标准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业务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执行。

办理期限

工作日

受理部门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

联系方式

0591-887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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