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实〔2017〕10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5年7月29日,我委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该通知明确了相关文件试行期一年。经试行并调整完善,现正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管理要求》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核表》等文件。为确保新旧文件的有序过渡,本次印发文件自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认监委
2017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
评价机构管理要求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是指接受国家认监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的内设机构;
(二)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
(三)有与开展所委托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经费保障。
第四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与资质认定部门签署正式的委托协议,确定委托期限、业务范围和相关责任。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只能在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工作,需要延续委托期限的,应当在委托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内与资质认定部门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第五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工作程序:
(一)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在收到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技术评审任务后,应当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机构进行修改。
(二)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选择与申请机构能力范围相适应的评审人员,组建技术评审组,制定评审计划。评审计划需报资质认定部门审核同意。
(三)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要求技术评审组根据评审计划,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评审。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应不符合的项目应不予推荐。如因申请机构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实施技术评审的,应告知申请机构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延期评审的书面申请。
(四)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对技术评审组提交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上报资质认定部门。
(五)上述工作程序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申请机构自身原因或者需要整改的除外。
第六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技术评审的流程、评审关键控制点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
第七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健全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对承担资质认定委托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第八条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为规范:
(一)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技术评审工作;
(二)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技术评审要求;
(三)应当遵守公正性的要求,不得开展向申请机构推销检验检测设备、技术资料、信息化系统、培训咨询服务等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的活动;
(四)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技术评审工作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第九条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及其组织开展的技术评审活动应当接受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
(一)接受观察员监督。观察员由资质认定部门指派,可以是评审员、技术专家或者资质认定部门工作人员;
(二)接受技术评审复核。资质认定部门可以结合此前评审情况、分类监管、诚信档案、申投诉等信息对已通过技术评审但可能存在隐患或疑点的申请机构进行现场复核或文件复核。
第十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在组织开展技术评审活动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告诫、暂停或者撤销组织开展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
(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实施技术评审的;
(二)对同一申请机构既进行有偿咨询又组织技术评审的;
(三)透露组织评审活动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的;
(四)向申请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伪造或者篡改技术评审结论的;
(六)损害资质认定部门形象的。
第十一条 本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2015年7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同时废止。
申请书
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印章):
申 请 日 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 须 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页,共 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不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项在“□”内划“√”。
5.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地址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联络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社会信用代码: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 可移动□ 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2.申请类型
2.1资质认定
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2.2 已获资质认定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至: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检验检测机构资源
4.1检验检测机构总人数: 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名,占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名,占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名,占 %;其他 名,占 %。
4.2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台(套)。
产权状况: 自有□ %; 租用□ %; 合资□ %。
4.3检验检测机构总面积 m2 。
检验检测场地面积: m2;温恒面积: m2;户外检验检测场地面积: m2 。
场地产权状况: 自有□ %; 租用□ %; 其他□ %。
4.4多场所名称地点(适用时):
4.5本次新申请的地点(适用时):
5.附表
附表1: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附表2:授权签字人汇总表
附表2-1: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
附表3:组织机构图
附表4:检验检测人员表
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6.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
6.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 6.2质量手册(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3程序文件(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4其他证明文件: 6.4.1法人地位证明文件(适用于首次、复查) 6.4.1.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注册证书 6.4.1.2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6.4.1.2.1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 6.4.1.2.2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4.1.2.3法人授权文件 6.4.1.2.4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6.4.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6.4.3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除外) 6.4.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
□ □ □
□
□ □ □ □ □ □ □
|
7.希望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8.检验检测机构自我承诺
8.1本检验检测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8.2本检验检测机构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评审补充要求。
8.3本检验检测机构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真实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被授权人签名(适用时): 日期:
附表1
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
限制范围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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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
一 |
家用电器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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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冰箱 |
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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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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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电视机 |
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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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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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检验检测能力”应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国际、区域标准。依据其他标准或方法的,应在“说明”中注明;
②以产品标准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的,对于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参数,应在“限制范围”中注明;只能检验检测“产品标准”的非主要参数的,不得以产品标准申请;
③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④本表对“家用电器”等的填写仅为“示例”。检验检测机构可不受本“示例”限制,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填写。示例:“家用电器”,以汉字数字(一、二、三…)为序,设立通栏填写检验检测大类;以阿拉伯数字(1、2、3…)为序,填写类别(产品/参数/项目) ;以次级阿拉伯数字(1.1、1.2、1.3…)为序,填写产品/参数/项目的名称;
⑤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能力和非食品能力分开填写;
⑥可使用xls文件格式制作。
附表2
授权签字人汇总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申请授权签字领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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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体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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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②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授权签字人和非食品授权签字人分开填写。
附表2-1
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职 称: 文化程度: 部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签字的领域:
何年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受过何种培训:
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经历:
授权签字人签名: |
相关说明(若授权领域有变更应予以说明): |
注:每位授权签字人填写一张表格。
附表3
组 织 机 构 图
注:①独立法人的应表明本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和外部关系;
②非独立法人的应表明本检验检测机构在所在法人单位的位置,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和外部关系;
③直接关系(例如:行政隶属)用实线连接,间接关系(例如:业务指导)用虚线连接。
附表4
检验检测人员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职务(岗位) |
职称 |
所学专业 |
从事本技术领域年限 |
现在部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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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检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无需填写(如财务、后勤人员)。
附表5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
|
溯源方式 |
有效日期 |
确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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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名称 |
型号/规格/等级 |
测量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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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申请时,该表的前4项与《申请书》附表1对应,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
②溯源方式填写:检定、校准、内部校准等;
③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按不同场所分别填写;
④确认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程序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报告
机构名称:
|
评审机构:
评审日期: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 须 知
1.本《评审报告》有印章和签字页的须为原件。
2.本《评审报告》可用墨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应清楚。
3.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报页数不够时可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页,共 页。
4.本《评审报告》所选项“□”内划“√”。本《评审报告》的每一项须由评审组如实填写,若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评审结论,将追究评审组人员责任。
5.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6.本《评审报告》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首次、扩项、地址变更、复查和其他评审。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联络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社会信用代码: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固定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1.3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 □ 可移动□ 多场所□
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4.2检验检测所属法人单位(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5 评审类型
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1.6 已获资质认定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至:
2.评审地点(多场所的另附页):
3.评审组意见:
评审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 不符合□
评审组长签名: 日期:
注:评审组意见包括:①现场评审时间;②开展现场评审文件依据(如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通知书);③评审组人数;④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基本条件的评价以及概况描述;⑤重要变化情况(如新增地点、新增能力、新增授权签字人、其他重要变更等);⑥建议批准的授权签字人数量;7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定项目及数量;⑧不符合项及整改建议;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
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
限制范围 |
说明 |
|
序号 |
名 称 |
|||||
一 |
家用电器 |
|||||
1
|
电冰箱 |
1.1 |
### |
|
|
|
1.2 |
### |
|
|
|
||
2 |
电视机 |
2.1 |
### |
|
|
|
2.2 |
### |
|
|
|
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评审人员签名:
注:①“检验检测能力”应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国际、区域标准。依据其他标准或方法的,应在“说明”中注明;
②以产品标准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的,对于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参数,应在“限制范围”中注明;只能检验检测“产品标准”的非主要参数的,不得以产品标准申请;
③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④本表对“家用电器”等的填写仅为“示例”。检验检测机构可不受本“示例”限制,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填写。示例:“家用电器”,以汉字数字(一、二、三…)为序,设立通栏填写检验检测大类;以阿拉伯数字(1、2、3…)为序,填写类别(产品/参数/项目) ;以次级阿拉伯数字(1.1、1.2、1.3…)为序,填写产品/参数/项目的名称;
⑤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能力和非食品能力分开填写;
⑥可使用xls文件格式制作。
5.
建议批准的授权签字人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授权签字领域 |
备注 |
|
正 体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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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评审人员签名:
注:①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②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授权签字人和非食品授权签字人分开填写。
5-1
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
考核的主要内容: 1.工作经历;2.职责权限;3.检验检测技术; 4.承担签字领域的技术标准方法;5.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审核签发程序;6.评价检验检测结果的能力;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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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考核人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经考核后所确认的签字领域 |
|
|
|
|
给予评价意见:
评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注:被考核的授权签字人每人一张评价表。
6.
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汇总表
序号 |
条款号 |
观察发现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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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注:①在相应判定栏内划√;
②体系文件中有描述但实施不规范的,为基本符合;体系文件无规定或有规定未实施的,为不符合;
③“观察发现”应对基本符合和不合符的具体事实予以说明。
7.
现场考核项目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
所用仪器名称、型号、 准确度 |
考核形式/ 样品来源 |
检验检测人员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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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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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注:①本栏目按流水号填写,应标出对应的申请项目序号;
②考核形式可选择报告验证、现场实验(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样品复测、见证试验、操作演示);
③样品来源可选择评审组提供、自备;
④多场所评审的,按评审场所分别填写;
⑤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8.
评审组人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名 称 |
评审内容 |
联系方式 |
签字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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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评审人员为技术专家,请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9.
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意见表
需整改 条款号 |
完 成 整 改 情 况 |
|
|
评审组长对整改完成情况的确认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日期: |
10.
提请资质认定部门关注的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被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 1、属于生产企业出资建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 □ 2、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本机构外的专家和聘用临时人员较多 □ 3、检验检测使用了租赁设备:□A、租赁设备的比例较大(超过30%);□B、租期短(在1年内);□C、租赁关键设备;□D、租赁生产企业的设备; □其他(请说明) 4、检验检测有分包项目:□A、分包比例较大(超过30%);□B、质量文件对分包要求规定不详细;□其他(请说明) 5、管理体系建立时间较短,体系文件的规定与实际运行有部分脱节□ 6、部分项目/参数检验检测经历欠缺□ 7、检验检测使用非标方法较多□ 8、对仪器设备采用内部校准的方式进行计量溯源,其内部校准的能力水平和环境条件还需充分保障□
其他关注的事项(若有):
|
1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
第 页,共 页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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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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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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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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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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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评审组分工 |
机构联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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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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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按不同场所分别编制。
1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签到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
||||||||
会议名称 |
□首次会议 □座谈会 □末次会议 |
||||||||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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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审方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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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职务 |
签名 |
职务 |
签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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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人员 |
|||||||||
签名 |
评审职务 |
签名 |
评审职务 |
签名 |
评审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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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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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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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审核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说 明
1.本系列表格用于资质认定的审核。
2.表1适用于资质认定部门安排技术评审。
3.表2适用于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技术评审结果实施的审批。
4.表3至表9适用于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关变更的审批。相关表格可随申请书一并提交,也可在评审周期内单独提交。
表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知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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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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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计划文号、项目序号(适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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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型 |
□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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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所在单位及电话 |
评审项目 |
评审员证书号 (适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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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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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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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电话 |
评审项目 |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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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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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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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评审组/专业技术评价组织意见(适用时) |
(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资质认定部门意见 |
(印章)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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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评审员需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且评审员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组建评审组应按照专业覆盖,就近就便的原则;
③监督员由资质认定部门指派。
表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审批表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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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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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型 |
□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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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计划 文号及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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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评审 材料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3.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2份(近期的); 4.资质认定评审通知表或评审通知; 5.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整改报告(含相应见证材料); 7.现场评审签到表、现场评审日程表; 8.电子版文件。含评审报告、证书附表(可使用xls文件格式)。
经手人: 交接时间: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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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初审人: 初审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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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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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意见 |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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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
原资质认定 获证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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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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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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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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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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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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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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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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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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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所属上级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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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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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如是独立法人机构,可不填上级机构意见;
②随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如下:需提供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需一并提交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表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名称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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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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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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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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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的地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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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名称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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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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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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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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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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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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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仅适用于机构实际地址不变,但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情况;若实际地址发生变更时,需提交申请书,由资质认定部门现场考核确认;
②随本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如下:需提供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需一并提交地址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表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人单位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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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性质变更 (适用于法人单位) |
原法人性质 |
变更后法人性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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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称变更 (适用于法人单位) |
原法人名称 |
变更后法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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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法人单位性质变更 |
原法人单位性质 |
变更后法人单位性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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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法人单位名称变更 |
原法人单位名称 |
变更后法人单位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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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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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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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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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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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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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性质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其他组织需在备注中予以详细说明;
法人性质变更时,需提供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原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需一并提交法人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表6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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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 |
原授权签字领域 |
变更后的授权签字领域 |
变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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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承诺 |
本机构自我承诺,变更后的授权签字人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对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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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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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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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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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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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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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变更类型包括:新增、撤销、授权签字领域调整;新增时原授权签字领域可填“无”,撤销时变更后的授权签字领域可填“无”;
③授权签字人变更时,需同时提供申请书中的附表2-1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必要时,资质认定部门可派员现场考核,经批准后,可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④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表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第 页,共 页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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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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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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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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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产品/项目/参数) |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限制范围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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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我承诺 |
□ 本次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
本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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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质认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书面审查。 |
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意见: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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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部门审核意见 |
(印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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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表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
第 页,共 页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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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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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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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产品/项目/参数) |
产品/项目/参数 |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
所在实验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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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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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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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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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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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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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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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序号应与原《证书附表》一致;
②需一并提交取消能力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
表9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人员变更备案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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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变更前人员姓名 |
变更后人员姓名 |
变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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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承诺(适用于替换、新增技术负责人时) |
本机构自我承诺,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对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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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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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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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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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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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部门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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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职务类型包括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类型包括:替换、新增、撤销;
③最高管理者变更时,需同时提供相关任命文件及法人授权书;
④技术负责人变更时,需同时提供相关任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