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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13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现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6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91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岁末年初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认识

  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设备高频次、满负荷运行,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金砖会议和十九大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容易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从而引发事故。各级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监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特种设备使用特点、气候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闽质监〔2017〕299 号)和省安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7〕43号)等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以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交通枢纽、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和气瓶充装的监督检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全力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三、持续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准备

  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强化跟踪,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到位。要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对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采取综合措施督促解决。要根据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和部署开展的各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要求,查缺补漏,认真总结梳理,抓好收尾工作,并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迎检准备。

  附件:

  1.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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