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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 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3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484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闽质监办〔201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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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

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72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言……………………………………………………………03

一、发展基础……………………………………………………04

二、总体要求……………………………………………………07

三、加强质量综合管理…………………………………………09

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11

五、切实保障质量安全…………………………………………12

六、完善质量基础体系…………………………………………16

七、提高质量治理能力…………………………………………21

八、强化质量有效服务…………………………………………27

九、树立质监行业形象…………………………………………29

十、保障措施……………………………………………………32


 

 

 

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提升福建质量总体水平,推动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深化质量强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的编制,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和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依据,阐述福建省“十三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福建质监工作的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重要遵循。

本《规划》编制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编制。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质量发展实现较大突破。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指导文件,质量强省建设扎实推进。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的突破,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厦门市被授予“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福州市、泉州市获批争创,质量强市、质量强(兴)县(市、区)活动实现全覆盖。质量基础不断夯实,新增制修订国际标准16项、国家标准313项、行业标准464项,新发布省地方标准489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78项;新增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24个。二是安全监管取得较大成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消费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全省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亡人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连续15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或达标单位。在全国率先制定《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规范》,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2010年的86.2%提高到201590.08%;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从2010年的87%提高到2015年的95.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累计查处质量违法案件 8742起、货值2.6亿元。三是服务发展彰显较大作为。制定福建自贸区质监工作改革措施20项,与相关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建成全国最大的综合性能耗数据在线监测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率先开展并完成对国控及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定。指导建设“福建版”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签署闽台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互认合作协议5个,合作开展认证检测47项,新增制定闽台珠宝首饰等互认标准4项,建成两岸绿色能源产业标准化与认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四是自身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完成全省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三集中”,规范质监权力运行。省质监局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达20.1亿元,增长184.7%,累计投入技术装备经费达5亿元,新增实验室2.51万平方米,新获批国家质检中心5个,省质检院、计量院、特检院、标准化院、纤检局综合实力均居全国同类机构前列。科技工作成效显著,获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73项、专利授权62项,荣获国家信息化成果一等奖2项、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7项、省科技进步奖6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系统创建县级以上党建先进单位40个以及县级文明单位98个、省级文明单位23个、全国文明单位1个。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福建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使我省质监工作也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新常态下,质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内生动力,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二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质监事业发展明确了新的方向。质监部门要认真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完善工作思路,谋划新举措,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质监事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质监部门必须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供给创新,狠抓质量品牌提升,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质量安全保障。四是落实建设新福建的决策部署,为质监事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省委、省政府将质量强省战略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为福建质监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质监部门要站在福建发展全局的高度,以质量引领发展,以质量服务发展,以质量推动发展,保持全省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质监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全省质量工作社会共治的理念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质量综合管理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深化质监技术机构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快,质监资源整合以及人才队伍、信息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基础设施保障和履职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矛盾和问题,在“十三五”期间要认真研究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下,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建设质量强省为目标,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站位全局、质量为重。紧紧围绕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质监事业发展,把质量摆在质监工作的核心位置,推动质量供给水平稳步提升,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坚持底线意识、安全为本。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理念,强化质监系统履职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全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切实保障。

——坚持创新驱动、改革为先。把改革创新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紧紧围绕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拓展质监事业发展新路子。

——坚持统筹兼顾、发展为要。统筹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深化质监工作职能整合、业务融合,形成齐心协力推动质监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促进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质量强省建设明显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深入人心,企业抓质量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运行保障体系初步建成,质量诚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共治的质量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力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供给侧质量提升富有成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不断提高,培育一批拥有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全省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平均值。

——质量基础能力明显巩固。加快完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建设,信息化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更加合理,质量技术基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直属技术机构综合能力保持在全国质监系统同类技术机构前列。

——质量服务实效明显增强。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完善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福建版”,为生态示范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出服务福建自贸区、海丝核心区建设系列新举措,全面服务新福建建设。

——质监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加落实,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更有成效,制度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干部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公众评议满意率逐年提升,局直属单位80%以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并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三、加强质量综合管理

(一)强化宏观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强省联席会议作用,推动质量工作共建共管。健全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给予奖励,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政府质量奖。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为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强化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培养更多质量管理高级人才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宏观质量理论与应用研究,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质量领域合作交流,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促进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智库支持。牵头做好国务院对省政府质量考核的各项迎检工作,组织开展对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争取将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努力实现市、县两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全覆盖。

(二)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企业产品监督抽查记录、企业违法处罚信息以及企业质量守信点赞等为基础,归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级,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福建省质量诚信“红黑榜”信息发布机制。实施企业质量诚信联动机制,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推行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采信诚信评价结果。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适时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评价、使用的地方标准研究,努力实现企业质量信息采集、披露、评价、使用全流程标准化。

(三)推进质量社会共治。以福州、厦门、泉州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为榜样,深入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鼓励条件成熟的县级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县(市)示范城市”。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严格的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自我监督管理水平。拓展质量公共监督渠道,培育扶持公益性质量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形成在质监部门有效监管下的质量工作社会共治。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特邀监督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质量监督。加大质量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教育引导作用,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一)提升“福建制造”供给质量。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努力打造“福建制造”品牌升级版,提升福建产品竞争力。在土方机械、光伏电子、节能环保、智能装备、数控机床等重点行业开展产品质量评价性抽查,加快推进我省智能机械、光伏电子等高新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帮扶我省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和工业园区提高产品质量把关能力,为推动我省制造业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综合运用质量大数据资源,对福建经济支柱行业、新兴产业,尤其是装备制造业重点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状况分析,形成常态化的质量状况动态监测。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打造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梯队,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和先进典型,引导推动更多企业重质量、树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力争到2020年福建名牌产品达1500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达8个。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精益生产、质量诊断等先进管理方法,形成追求卓越绩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鼓励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力争到2020年底推动4500家以上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重点开展6S生产现场管理、质量成本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工具的培训,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国家、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为范本,积极推广、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组织质量专家巡诊团为企业“把脉诊断”,促进企业改进方法,提质增效。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三)抓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制定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对重点消费品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提升我省消费品质量供给水平。加强工业计量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装备、汽车、船舶等省内重点行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围绕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培育和创建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区,促进示范区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互联网经济监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重点帮扶电商经营企业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线上抽检和线下监督,帮扶电商生产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五、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制定《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规范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工作,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区域产品质量考核评价水平。建立规范有序的承检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产品抽样规范、机构能力核查、检验报告研判、承检质量分类评价等制度,提升承检机构公正性。采取竞争性评审等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检测能力较强的系统外检验机构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严格落实问题处理,完善不合格后处理督查督办和问题约谈制度,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实行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全公开。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消费品风险监测工作。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制度,保障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建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消除质量问题隐患。加快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监管、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系统建设等配套措施,完善缺陷产品召回信息收集分析、缺陷产品召回调查等工作程序,督促企业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倒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成《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进一步完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技术规范为基本要求、以技术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法律体系。加强特种设备监察动态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督。推动基层安全监察组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检验把关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以故障率等参数为指标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实现科学监管。健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力度,加大特种设备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构建风险预测和评价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事故风险实施监测预警,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的能力与水平。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机构,配齐配强应急人员、装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单位等考评体系。针对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持续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行动,严格查处质量违法问题,坚持重点战役与日常专项行动相结合,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整治责任体系。围绕区域块状产业特点,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组织对同类产品生产集中、质量问题较多的县(市)、乡(镇)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开展集中普查摸底,摸清辖区内重点区域企业使用数量、整体质量水平和质量违法趋势,针对不同产品重点区域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健全以省局为统一指挥的联动机制。对全省重点产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重点区域整治、跨区域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办,由省局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全面树立质监技术执法形象。将标准技术规范、检测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应用到行政执法各个环节,逐步完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方式方法,推动执法方式转变,提高执法效能。加强与技术机构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执法打假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全面应用12365系统信息化平台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完善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惩戒力度。完善移送案件证据收集和转化机制,提高案件移送效率,促进移送程序规范化。  

六、完善质量基础体系

(一)完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全省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构建全过程产业计量测试服务,提升全省量传溯源能力,提高计量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水平。以医疗卫生等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为重点,新建和完善一批大型、高精度省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到2020 年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350项以上,各设区市、县计量所(院)计量标准数量分别达100项和14 项以上。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建立计量标准,依法对其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加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建设,在完成全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耗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实现对全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大型公共机构的能耗数据采集和监测。切实加强能耗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奖惩措施、建立碳排放管理机制提供依据,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统筹全省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测试技术和方法研究,组织开展实用新型计量科技项目攻关。完成以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60MN力标准装置为重点的自主核心计量关键技术能力建设,推动该标准装置国家计量标准建标工作,实现我省国家计量标准零的突破,填补我国大力值领域量传的空白,到 2020 年力争建立 2 项以上国家计量标准。围绕当前我省环境监测、食品安全、海洋领域急需,加快研制标准物质,到 2020 年自行研制并经国家批准的标准物质累计达 30 种以上。加大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节能减排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检查力度,推行重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针对检定问题偏多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强制检定覆盖面和合格率。强化对重点计量器具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检查。

(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健全省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标准贡献奖作用,完成每两年一次的“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活动,有效引领重点产业标准化,新增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个以上,基本覆盖我省主要行业。开展标准化基础性研究,制定并实施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力争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300项以上。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积极推进推荐性标准优化,加快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一批市场和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提高中小企业的标准执行力。健全农业标准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重点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福建版”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完成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100项以上;建设综合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8个以上,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00个以上;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6个以上。抓好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基本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积极运作的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省电子商务主要领域和主要环节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适应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化运行机制。深入实施“标准化+节能减排”、“标准化+消费升级”,力争完成制修订转型升级类省地方标准100项以上、重点领域节能标准25项以上。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新增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3项以上,制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方标准10项以上。以标准化技术手段支撑服务型政府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加强服务业标准实施后的监督检查,确保我省服务业标准化有实质性进展。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力度,加强对强制性和推荐性地方标准的清理,2016年底前完成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推荐性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开展标准的复审、适应性评价及标准制修订的全过程管理,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保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质量。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鼓励我省优势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化合作,到2020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新增10项以上。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探索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补足我省标准实施评价的短板。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培训企业2000家以上,培养国际标准化高级人才10名以上、国家级标准化专家30名以上和一批标准化骨干人才。

(三)强化认证认可体系。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监管、责任到人的认证认可执法监管机制,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市场准入作用,督促全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生产企业全部申请认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安全质量评价,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强化证后监管,突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节能、节水、环保和可再生资源产品认证,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广信息安全和信息服务认证,提高认证有效性,为认证对象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加强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等认证有效性监管工作,巩固我省“食品放心工程”成果。鼓励和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内能力验证工作,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开展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分类管理,局直属检测机构均与国际知名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与比对,实现检测结果互认,设区市检测机构全部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

(四)健全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完善全省质监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立体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形成以省局直属技术机构为主体、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省中心为基础的检验检测平台网络。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特色、重点建设项目需求科学规划质检中心布局,新建智能装备、中压电器、儿童用品、特种作业机器人等5个国家质检中心、10个省质检中心,努力做到与地方产业分布配套。全面提升国家和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国家质检中心全部达到国家B级以上水平,五分之一达到国家A级中心水平;省中心全部达到省B级以上水平,五分之一达到省A级中心水平。对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实行动态管理,予以摘牌或降级。加强涉及公共安全、应对贸易壁垒等重点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检验检测保障能力。对石化、机械、钢铁、家电、建材、服装等传统产业检验检测技术进行提升,通过检测技术改进、先进技术储备,推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的产业生态系统。加快我省智能装备制造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检测检测能力布局,扩大检测能力覆盖面。加大直属技术机构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计划投入技术装备技改经费2亿元以上,完成对现有重点实验室的整体改造与新规划项目的科学布局。省质检院建成直流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并投入使用,加快马尾基地二期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和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的工程建设进度,建成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的综合实验楼和附属楼,完善杨南街国家建筑装饰装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的实验室建设。省计量院完成闽侯基地二期电离辐射标准实验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省纤检局完成国家服装装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晋江基地建设。省特检院建成国家工业锅炉、阀门、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泉州分院建成福建省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漳州分院建成福建省特种钢和钢结构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宁德分院建成福建省压力管道和元件产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七、提高质量治理能力

(一)深化质监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分离”审批改革,推行标准化+审批,制定“行政许可规范”省地方标准,以标准指导审批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名称、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承接和下放制度,及时承接总局下放事项,对应取消总局取消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合并审批、双免制度、企业自我承诺制、容缺后补,实现“一表式”申请、全流程网上审批、全流程信息公开。整合质监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不同监管层级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建立企业监管数据库。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问题。强化协同监管,有效整合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的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建立提醒、约谈、告诫等监管警示制度,对有潜在违法可能的行政相对人给予预警提示,通过合作式监管减少监管成本。全面实行集成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设完善“消费与质量查询平台”,为消费者购物消费提供信息参考,倒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畅通12365、网站公众留言等投诉举报通道,鼓励群众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采取“统一规划、分层推进、分类整合”的办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步伐,积极适应由“办机构”向“管行业”转型,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技术服务支撑平台。界定公益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着力强化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功能,推动经营性机构市场化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转企改制”。推动省级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分类整合,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采取专业型、区域性、集团型方式进行整合,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推动市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跨部门、跨行业整合,鼓励与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推动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横向整合,建立县级政府综合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鼓励探索其他切实可行的整合模式进行整合。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层级管理优势,划分明确各级质监部门的事权,确保新体制下质监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规划基层技术机构布局、统一实施资质认定、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快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升级,为基层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质监分级管理和基层监管部门整合后相关问题的研究,制定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质量和市场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夯实基层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工作。加大对基层质监的帮扶力度,尤其注重对偏远贫困山区的政策倾斜,提升基层质监服务民生能力。充分调动设区市局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设区市局巡查指导的督办作用,认真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的问题。大力开展基层质监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注重通过工作研讨、经验交流、典型推广等多种方式,积极为基层培养业务骨干,提升基层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推进质监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兴检”战略,建立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管理,实现科研项目评审专家遴选与考核制度的科学化。修订“科技兴检”奖励办法,健全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开展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评估与审计工作。支持技术机构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聚焦国际、国内技术前沿、服务全省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着力解决我省精密仪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分子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及太阳能光伏、核电仪控、汽车安全、环境监测、食品安全领域的计量与检测技术难题,突破一批关键测试技术。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努力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立项上取得新突破。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制,力争锅炉节能环保检测、阀门在线故障诊断研究、特种设备大数据分析、特种机器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训练的虚拟现实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已建成60MN力标准装置基础上,进一步完成“2MN静重/叠加复合式力标准装置”项目研究,力争建成世界最高水平测力实验室。加强蒸汽流量技术领域的研究,解决蒸汽流量计的量值溯源关键技术问题,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加强国家光伏产业计量中心关键技术研究,实现主要技术与国际接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全系统力争完成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20项以上,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0项以上。落实国务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加强同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国外机构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开展科研成果展示、科研人员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或共同开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力争科研成果转化率达30%以上。运用互联网+检验检测的新型众创空间,进一步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重点推进国家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项目“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开发和应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工作,开发特种设备检测与救援指挥车及智能化机器人系列产品,加大特种作业机器人及其检测技术、机器人视觉虚拟仿真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快质监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据中心整合的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信息系统及数据向省政务云平台迁移,做好迁移期间的应急处置保障工作,确保系统平稳切换、数据不丢失、服务不中断,形成“数据在云端、应用在终端”的互联互通格局。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共享要求,建设基础性、公共性信息化项目,避免出现新的“信息孤岛”。建立数据采集、开放、共享目录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构建质量监管大数据模型,推动质监数据从“小”到“大”汇聚,促进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快速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数据整合、应用集成和关联共享。完善“互联网+质监服务”信息平台,推行事事全网通办、信息全程公开、服务主动推送,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新型服务模式。提升移动智能化办公水平,推广门户网站手机版、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为社会公众获取质监信息和网上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加快“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建设,采用云计算、智能识别新技术,实现检验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应用分析智能化以及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防控智慧化,完成全省能耗计量监测平台推广应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五)扎实推进质监法治建设。研究、完善与我省质量发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升质监法治建设水平。大力推行“两个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质监部门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在制定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积极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依法、及时、稳妥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深化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面上集中普查与点上日常跟踪并举、检查发现问题与监督整改并重的案卷评查机制。组织开展法治质监建设评价工作,客观检验法治建设水平和工作成效。严格落实质监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强法制专业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清理执法人员资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扩大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质监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宪法为核心、质监法律法规为主体、行政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教育。

八、强化质量有效服务

(一)服务推动福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检验检测在创新创业中的支撑作用,着力解决共性技术难题,为创新创业企业及产业提供从原材料进货到产品出厂全过程公共检测服务。进一步完善福建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围绕我省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以七大智能装备产业集群为重点,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与智能制造的深度融合,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认证和计量等服务,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构建与福建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业质量支撑体系,落实国家推行的服务认证制度,提升传统服务业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查询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质量法律法规培训、质量管理、标准建设、检验检测、品牌创建等全方位服务,努力构建推动企业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系统和质量信息资源共享渠道。深入开展免费检测服务,帮扶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和工业园区提高产品质量把关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质量问题。

(二)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全省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加强能效标识监督检查,提升服务废气、废水、固废防治等的能力,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对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需求,助推美丽乡村、美丽库区旅游经济开发。在节能、节水、环保等领域,拓展检测服务项目,对车用油品污染物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服务大气污染整治。

(三)服务福建自贸区、海丝核心区发展。出台支持自贸区发展举措,推进自贸区内质量监管模式改革,完善自贸区内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依托省质检院自贸区服务窗口及自贸区先进制造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对自贸区内企业实行“三个优先”和收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培训、研发等方面的服务力度,为自贸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准确、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探索在自贸区内直接设立计量检定、校准服务窗口,提供“零距离”窗口服务,对开展贸易结算的相关计量器具进行使用前检定,提供人性化的周期校准和检测服务,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争取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标准研究中心”,打造高端国际标准研究中心,有效联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标准信息资源共享云平台,打造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信息资源汇集和共享基地。建设标准创新研究与服务平台,加强地区间沟通协商,促进标准互认,协助先进技术与发明专利的引进、输出和转化。建成中德海丝机器人技术推广中心、机器人标准化平台、特种机器人产业化平台,服务“一带一路”高端产业发展。

(四)深化质监对外和对台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福建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力度,拓展合作领域,扩大福建质监影响力。鼓励和支持技术机构采用国外技术标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际知名实验室的项目合作,持续推进计量比对、科研合作、检测互认,争取得到国际相关专业实验室的资质认可。在《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框架下,探讨两岸标准化对接机制与路径,重点开展两岸标准与法规对比研究,研究两岸共通标准清单,制定重要产品共通标准12项,推动两岸标准有效融合,促进产品在两岸市场双向准入,推进两岸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取得新成效。不断增进两岸互派检测技术访问学者,合作举办认证检测技术研讨活动,力争在业务合作和技术交流上取得新成效。

九、树立质监行业形象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廉政谈话提醒,持续完善质监风险防控机制。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强自身”,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改进民主评议党员办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活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和谐文明机关建设,做好群团、工青妇工作。

(二)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大胆改革干部选拔使用方式,不断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深入贯彻《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健全各级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考评体系,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完善优秀后备干部人才库,做好主要领导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加快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对任职经历单一的,有计划、分步骤地采取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办法,进行重点培养。对德才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任职经历较为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2020年力争做到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老中青干部搭配更加合理,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完备的制度监督网,让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全过程。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路子,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重点培养、选拔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学术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提升质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积极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加快引进一批在标准、计量、质量、认证、特种设备等领域有独特建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落实“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和“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确保各单位每年各级干部参训率达50%以上、网络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把习近平同志质量观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树立质量文化理念,切实加强先进质量文化建设,高度重视质量文化研究,加快培育以诚实守信、严谨求实、创新发展、追求卓越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价值观。充分发挥政府建设质量文化的主导作用,把质量文化建设纳入对市、县政府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强市(县)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建设质量文化的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引导行业传播和建设先进质量文化。充分发挥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全省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质量理念。大力倡导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炼并践行城市质量精神,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创办质量展馆、质量文化长廊,推动企业打造各具特色的质量文化。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活动等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提升福建质量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十、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发挥局党组和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要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各直属单位相应编制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各年度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推动本《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经费投入比“十二五”适当增长。集中财力重点突破,确保国家及省中心以及其他重大技改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机构自身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各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国家中心等项目资金补助。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引进质监高层次人才,实施高端紧缺技术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加强质监业务学习培训。

(四)完善制度保障。围绕完善规划实施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规划执行效率。突出考核评估,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20167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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