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荐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通知》,启动了新一届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据了解,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每类表彰10名左右,5类共表彰50—60名。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每类表彰5名左右,5类共表彰25—30名。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七届全国、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通知强调,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通知指出,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通知要求,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帮扶资助,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文明风记者 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