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分院支部(总支)、本院各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福建特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特种设备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围绕“三兵”(党员要做急难险重任务的“排头兵”,科研攻关的“尖兵”,遵纪守法的“标兵”)特色党建工作思路和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意见。具体如下:
一、目的宗旨
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是我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是我院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院要在省局党组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福建特检“三兵”特色党建工作思路和要求,进一步激发我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新活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我院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和发展优势,推动福建特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全院要立足特检职能,围绕中心工作,将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和履行特检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和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的源动力。
(一)在推进特检事业改革和发展中深化党员亮岗。要引导党员深刻认识当前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常态”,明确工作新要求,将党员承担的责任和推进事业发展联系起来,把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的大局联系起来,在强化服务中成长,在履行责任中体现党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支部要常态化地组织党员围绕“党员如何更好地承担责任”、“党员要如何服务事业发展”等主题开展讨论,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讲认识、说感受、谈体会,真正让全院党员思想建设落在实处,增强党员在推进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二)在高标准履行法定检验职能中深化党员亮岗。要引导党员提升检验能力、检验水平,持续提升法定检验的有效性,提升公信力。要引导党员在“人人过关”中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我院总体检验质量水平提升。要督促党员加强法律法规和检验规程学习,在依法检验中发挥示范作用。各支部要建立党员讲检规、讲标准、讲检验案例的工作机制,让党员的先进性在促进检验规范化,提高检验能力方面充分体现出来。要建立党员“传帮带”机制,以老带新,促进党员队伍成长,提高整体能力素质水平。还要引导党员在新技术、新仪器、新装备的应用和使用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在服务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中深化党员亮岗。各业务部门、分院要普遍建立起“党员突击队”,让优秀党员在服务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中“建功立业”,在服务中体现作为、展现成效。支部书记、中层党员干部,内设科室负责人中的党员,要在“党员突击队”中发挥好带头作用;综合管理部门中的党员要落实专项工作,带头加班加点,做好服务,发挥示范作用。各支部既要重视党员作用的发挥,又要为党员发挥作用、彰显作为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各业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普遍建立 “党员突击队”,建立情况和事迹要随时向所在支部和院党办报备(“党员突击队”登记表见附件1)。
(四)在特检科研攻关和科技创新中深化党员亮岗。要把科技工作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和个人成长的重要阵地,引导党员在全院科研攻关能力水平提升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各部门要鼓励党员组成或党员牵头成立“党员科技攻关小组”,在选题、经费保障、转化应用等方面提供支持。要注重引导党员在日常检验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力支持应用性强、实用性好、能满足检验实际需求的科研项目攻关。
(五)在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中深化党员亮岗。督促党员带头做好遵纪守法“标兵”,通过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带动全院作风的进一步改进。要督促党员带头执行上级和我院的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真正做到廉洁检验、廉洁服务。党员要自觉做到抵制歪风陋习,自觉抵制行业“潜规则”,抵制收受“红包”等不良行为,加强自律,弘扬正气。党员要带头改进服务,改进行风效能,为打造政府信任、企业认可、群众信赖的福建特检品牌发挥作用。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围绕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谈感受、讲体会、作承诺,营造持续转变作风、改进行风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方式
(一)组织党员“集中亮岗”。党员亮岗要以组织支部党员大会“集中亮岗”的方式“亮岗位、亮责任、亮承诺”,要覆盖到每一位党员。“亮岗位、亮责任、亮承诺”要对照“三兵”的要求,让每个党员明确亮出自身岗位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责任,亮出自己的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亮出改进作风、保证清正廉洁的坚定决心。“集中亮岗”活动要积极邀请分管领导、支部挂点领导参加并点评。此项工作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入职党员要在入职转正、新党员要在成为预备党员后的1个月内 “亮岗位、亮责任、亮承诺”。支部要做好党员“亮岗位、亮责任、亮承诺”具体内容的记录和存档,落实情况要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予以体现。
(二)设立“党员示范岗”。根据“三兵”党建工作要求和各部门、分院的工作实际,设立优质检验、科研攻关、廉洁从业、满意服务、优化管理等类型的示范岗。示范岗的设立由各个支部按照个别酝酿、集体讨论、组织投票、确定设立的程序,设立1-3个“党员示范岗”(人数多的支部可以适度增加),将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突出出来,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增强群众认可度和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该项工作要求11月底之前完成( “党员示范岗”设立登记表见附件2)。
(三)设立“党员示范集体”。根据落实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情况和申报情况,院党委将在全院设立一批党员示范集体,涵盖“党组织建设示范支部”、“党员突击队示范集体”、 “党员科研攻关示范集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集体”等类型。申报工作12月底之前完成。院党委还将根据党员示范集体建立的情况,探索命名一批以优秀党员姓名冠名的集体( “党员示范集体”设立申报表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做好示范表率,以实际行动将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中。要经常性开展教育,以本部门(分院)、本支部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引导。各支部、部门要将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作为抓好支部建设、部门(分院)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抓好抓实,体现本部门的特色,形成向上向善、凝聚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第一责任。支部书记是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召开支部大会学习领会传达好“三兵”特检党建要求,做好本文件的传达,专题部署本支部贯彻落实的任务和安排。支部要以“党员亮岗”工作为抓手,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关心和促进新党员、新进党员的成长,关心老党员的思想状况,真正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办、监察室要对各部门、支部、分院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注重工作结合。落实“三兵”要求深化党员亮岗工作机制要与业务工作、支部建设、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提升,相互促进,促进全面发展。要和抓好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相结合,要和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水平相结合,要和促进事业的科学发展相结合,要和深入开展“寻找最美特检人”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掘党员的事迹,树立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先进典型。
(四)彰显工作成效。各支部(总支)应根据各自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树形象、做表率活动,创建富有特色的示范岗。深入挖掘我院党员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福建质监网、福建特检网、福建特检动态、福建特检文化公益微平台等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联系各地媒体开展党组织建设、党员先锋事迹的宣传和报道。
附件: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党员突击队”登记表.docx
中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