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工综〔2015〕33号)
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
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专题教育以来,省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进展不平衡,有的单位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工作推动不力,有的单位对二级单位和内设机构的专题教育缺乏有效指导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专题教育,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通读规定书目,研读重点篇章,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抓好党章和党的纪律学习,以党章为镜对照反思,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党纪规范言行。要用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规定篇目,学习谷文昌先进事迹(省直机关工委编印的《“四有”干部谷文昌》供学习参考)和身边的先进典型,组织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改进提升。要把学习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固本、知行合一。
二、进一步深化党支部专题教育。重视发挥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的基础作用,组织好支部专题学习研讨,将其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寓于经常性学习教育中。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对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作出统筹安排,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支部处级领导人数较少的可联合进行。研讨前先安排一段时间开展自学,每次研讨时间不少于半天,处级以上干部作重点发言。研讨发言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摆到位,查找“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研讨结束后,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报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要开好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是处级以上干部,按照“三对照六查看”等方式,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并列席分管的二级单位专题学习研讨和组织生活会,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可派人列席,加强工作指导。
三、着力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问题意识,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在前阶段查摆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具体地查找“不严不实”问题,与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以及省委巡视组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一项一项抓整改,推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要进行集体会诊,开展专项整治。下一步省里将随机抽查一些单位查摆问题和整改情况,推动真查真改。各单位要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不断完善措施,促进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搞好自身专题教育的同时,认真抓好二级单位和内设机构的专题教育。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推动、促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专题教育。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责任,搞好策划设计,对“关键动作”一个一个推动。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把专题教育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建章立制和制度刚性执行,促进“三严三实”要求融入机关日常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提振精气神、树立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各单位要强化对二级单位和内设机构的检查指导,采取随机调研、明察暗访、列席专题研讨、专项检查等形式,了解情况,推动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为专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