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压力容器介质变更 |
内容: | 您好,我有压力容器登记为储气罐,铭牌标注的工作介质为压缩空气,想要用来盛装氮气,其余参数均不变,请问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来信时间: | 2024-06-11 |
回复内容1 | 1.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5.2.1条规定:改变盛装介质属于压力容器的改造,应当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2.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5.1条规定:压力容器改造前,从事压力容器改造的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告知。 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3.8.1条规定: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2024-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