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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镍基高温合金薄板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92


为满足我院(采购人)研究需求,需对一批科研科研用镍基高温合金薄板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镍基高温合金薄板采购项目。

二、控制价

1.单价控制价:详见表1(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所有货物(合同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8000元,具体数量详见表1。

表1采购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镍基高温合金薄板

元素含量(%):

Ni:≥72.0

Cr:14.0-17.0

Fe:6.0-10.0

Mn:≤1.0

Si:≤0.5

C:≤0.15

S:≤0.015

厚度:0.2mm

幅宽:≥390mm

抗拉强度:≥550MPa

工作温度:≥1000℃

50kg

960

48000

合计

50kg

 

48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如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

具体要求详见表1。

(二)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中货物,需与甲方设备匹配,保证安装后能够正常工作,否则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整改,直至部件能够正常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六、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0.5%,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时间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中标人仍未通过验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须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招标人另行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赔偿。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交货后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采购人再次组织验收,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付款方式

1.中标人货物通过验收后,出具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合同金额的款项。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700606.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授权书.doc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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