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我们为满足我院(采购人)研究需求,需对高温环境及热防护结构对机器人视觉感知和无线通信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量化分析模型,开展相关服务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耐高温机器人视觉传感与无线通信影响分析建模及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如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说明:高温环境会引发传感器性能衰减与通信链路稳定性劣化,同时机器人的热防护结构会造成视觉传感的光学畸变及无线通信的信号衰减,严重制约耐高温机器人的环境感知精度与作业可靠性。因此,深入探究高温热载荷与热防护结构对视觉感知系统及无线通信系统的复合作用机制,对设计兼顾热防护能力与感知通信性能的热防护系统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本服务采购针对高温环境及热防护结构对机器人视觉感知和无线通信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量化分析模型。
2.研发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交付任务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3.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特检大楼。
(二)技术要求
1.空气的折射率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高温会导致空气的密度减小,从而改变光线的传播路径。开展高温热场对图像采集光路的影响分析,并建立高温热场对视觉传感器影响的光学畸变误差模型;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热防护结构,开展透波窗口(石英玻璃作为防护结构的透波材料)对图像采集光路的影响分析,并建立石英透波窗对视觉传感器影响的光学畸变误差模型;
3.相机在高温状态下受到高温热场和结构防护的双重影响,综合分析两者对图像采集光路的影响,并建立综合考虑高温环境空气折射率梯度变化和石英玻璃窗口折射率变化的光学畸变复合误差分析模型;
4.依据建立的光学畸变复合误差分析模型,量化分析光学成像系统在常温环境与200℃-800℃高温环境(ΔT=200℃)有无石英玻璃情况下的成像误差;
5.设计实际测试方案,在采购人位于泉州机器人中心的超高温测试环境开展实际测试,对比光学畸变复合误差分析理论模型算出的误差值和实际测量得出的误差值,进而优化误差模型,使得实际测量与理论模型之间的偏差≤0.5mm;
6.通过试验分析热场对无线通信的影响,测试在不同环境温度下(25℃、200℃、400℃、600℃、800℃)的无线通信信号强度,量化分析温度对无线通信的影响;
7.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热防护结构,开展石英玻璃、铁板、隔热纤维板等不同材料对无线通信影响的量化分析。
(三)其他要求
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高温环境及热防护结构对机器人视觉感知和无线通信影响的量化分析模型的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操作手册、技术总结报告等,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侵害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权益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全部损失。如在项目执行期间或交付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发表,配合申请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完工且通过验收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原因外,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验收要求
1.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组将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验收资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2.项目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3.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3)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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