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原成交合同终止,我院(采购人)现进行重新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4.9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地址
1.泉州市洛江万虹路20-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大楼;
2.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1号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实验厂房;
3.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杏秀路1055号省起重机中心大楼。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1.项目概况
(1)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大楼及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特种机器人研发中心实验厂房面积合计约2.5万平方米;
(2)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省起重机中心大楼面积合计约1万平方米;
2.项目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含稳压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不含发电机)、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水泵结合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图形显示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压力表、阀门、灭火器等,与消防设施设备相配套的强弱电设备设施。
注:消防设施配件的更换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及维护保养。
3.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三)服务要求
1.维保服务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含稳压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不含发电机)、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水泵结合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图形显示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压力表、阀门、灭火器等,与消防设施设备相配套的强弱电设备设施。
2.维保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2.1负责设备设施故障诊断及修复,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处理故障。
2.2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求完成以下保养项目,年保养项目可分期进行。
2.3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系统手动阀门(非阀门井内)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的常开或常闭状态,是否渗漏;
2.4每月检查消火栓泵、喷㵉泵、稳压泵是否渗漏,每年对消火栓泵、喷㵉泵、稳压泵进行上油保养一次;
2.5每月检查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空压机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和异常振动(目前暂无预作用系统);
2.6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系统手动阀门(阀门井内)是否渗漏;
2.7服务期限内对所有管道手动阀门(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开、关一次,确保启闭灵活,对发现生锈、卡死的应进行上油保养或更换,打开室外消火栓时应将锈水放尽后再关闭;
2.8每半年对消防管道上的过滤器滤网清洗一次;
2.9在合同签订后的第十个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清洗一次;
2.10在合同签订后的第十个月对自吸式感烟探测的空气采样管喷吹一次;
2.11在合同签订后的第十一个月对户外消防管道脱漆的进行补漆一次;
2.12每半年对灭火器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次;
2.13每半年对消控室消防设备、消防水泵房设备、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分机以及所有消防配电箱的电气线路检查一次,确保接头无松动,线路无老化、破损、过载等。
2.14合同签订后的第五个月对所有感烟探测器内部喷吹清洁一次。
2.15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统一印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维保方案,并根据方案按时完成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的维护保养项目。
3.维保内容分项要求
3.1室内外消防栓
3.1.1标准
(1)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
(2)消防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3)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3.1.2维保计划
(1)每半年安排一次对消防栓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室外消火栓应每半年除锈刷防锈漆;油漆及人工费由维保单位负责。
(2)每月进行检查、测试,并保持记录;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每半年至少一次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黄油及人工费用由维保单位负责。
3.2自动水喷淋系统
3.2.1标准
(1)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压力(动、静压力)流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水流指示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及时,复位正常,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地址正确;
(3)喷淋头外观完好,无滴漏或爆破隐患;
(4)阀门处于正常开、关状态,有明显标志,信号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消防中心有关闭信号显示,报警地址准确;
(5)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6)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7)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无堵塞或漏水,工作正常;
(8)湿式报警阀外观完好,无渗漏,放水试验时动作灵敏,其压力开关联动喷淋泵启动,消防中心报警显示准确;
(9)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10)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11)喷淋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3.2.2维保计划
(1)每月定期进行末端试验,检查水压、水流指示器,该系统是否符合现在的使用要求。
(2)每月进行湿试报警阀及安全泄压阀和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进行全面的检测及试验一次。
(3)合同签订后的第四个月和第十个月分别进行喷淋系统一次全面测试并排除故障做好测试记录。
(4)每月定期检查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每半年至少一次对阀门的转动部位螺栓进行黄油润滑;黄油及人工费由维保单位负责。
(5)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油漆及人工费由维保单位负责。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消防电话、防火卷帘门)
3.3.1标准
(1)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正确,各项功能正常;
(2)探测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功能正常;
(3)手报按钮动作灵敏,报警准确,联动功能正常;
(4)电池组的电压及其他参数正常,供电稳定、可靠;
(5)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牢固,无松动、破损或脱落;
(6)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7)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8)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完好无损,通迅畅通;
(9)防火卷帘门手动、自动功能是否正常。
3.3.2维保计划
(1)每月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及使用标准。对发生故障的烟感或者模块须先进行清洗,如有必要及时更换故障的同品牌、同型号的探测器。
(2)每半年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一次通讯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3)合同签订后的第四个月和第十个月分别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联动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3.4水泵设施
3.4.1标准
(1)水泵运行平稳,流量、压力达到设计要求;
(2)控制柜与消防中心信号通讯正常、准确,显示正确;
(3)控制柜、联动柜内接线无松脱、无撞火烧花,清洁无尘,功能正常;
(4)消防水泵末端双电源控制箱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投入功能正常;
(5)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6)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故障自投功能正常,即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能自动投入使用;
(7)水泵轴承润滑充分、可靠,水泵运行平稳,轴承不过热。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润滑油费用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
(8)消防水箱功能正常,电磁阀、水位正常,两端接口无生锈情况。
(9)管道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上漆、上油及人工费用由维保单位负责。
3.4.2维保计划
(1)每月进行联动测试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对各消防泵、喷淋泵用手动启动进行观察,检测两次。
(2)合同签订后的第十个月对消防水池进行一次清洗。
(3)每半年进行全面设备测试及检查一次。
4.维保报告
对以上维保内容,成交供应商须结合自身实际维保情况,向采购人提供综合月度维保报告、季度维保报告及年度维保报告。
六、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维保服务,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内容,对维保服务的质量、数量、时间等进行验收。
七、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成交金额10%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提供服务、提供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未提供符合采购公告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服务等),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日支付项目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相关情形或严重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4.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检查、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如提供虚假报告、伪造记录等)或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成果无效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损失范围说明:本公告所述“全部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外支出、预期利益的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事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九、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具体如下: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十、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9办公室,邮编:362000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60557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