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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应急演练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81


为满足我院应急演练实训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要求,需采购应急演练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一台),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应急演练用叉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一)项目采购控制总价:人民币拾肆万元整(¥140,000.00),(本项目采用单价和总价双控制,各品目的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台)

品目号预算单价(万元)

品目号预算总价(万元)

采购包控制总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叉车

1

14

14

14

(二)中标人在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叉车制造),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

2.尚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叉车制造)(复印件)。

四、报价须知

报价为含税报价。投标人对项目进行总价包干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招标文件内的设备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即为合同价。

五、评标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六、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

1.2025年应急演练用叉车采购项目。

2.送货地点: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基地。

(二)叉车技术指标性能要求

序号

型号规格

单位

参数要求

允差

1

动力型式:

 

电动

 

2

操作方式

 

坐驾式

 

3

动力源

 

锂电池

 

4

额定载荷

kg

≥2000

 

5

载荷中心距

mm

500

 

6

轴距

mm

≥1650

 

7

自重

kg

≥3280

 

8

轮胎类型

 

实心胎

 

9

轮胎数量(x=驱动轮)

 

2x/2

 

10

门架倾角(前/后)

mm

6/12

±1°

11

起升高度

mm

≥3000

 

12

行驶速度(满载/空载)

km/h

14/15

±10%

13

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

%

≥15/20


14

行车制动

 

液压式

 

15

驻车制动

 

机械式

 

16

故障模拟控制系统

定制9种类型的故障及演示播放系统

(三)叉车故障模拟功能要求

1、制动故障

1.1故障现象:启动故障点后,操作人员踩下制动踏板时,会感觉踏板沉重,制动效果明显减弱,需要用很大的力才能使叉车减速或停下,甚至出现制动失灵的情况。

1.2关闭解除方式:打开断气阀,恢复真空助力装置的气源供应,制动系统的真空助力功能恢复正常,制动效果恢复。

1.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2、油门踏板失效故障

2.1故障现象:操作人员踩下油门踏板时,叉车速度无任何变化,无法加速,始终保持在当前速度或静止状态。

2.2关闭解除方式:手动断开信号阻断器,恢复油门踏板传感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的信号传输,油门踏板即可恢复正常功能。

2.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3、转向系统故障

3.1故障现象:启动故障点后,操作人员转动方向盘时,会感觉转向沉重,难以转动,甚至无法实现转向操作。

3.2关闭解除方式:将泄压开关重新调至截断位置,恢复转向液压系统的压力正常,转向系统即可恢复正常功能。

3.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4、充电能行走故障

4.1故障现象:叉车处于充电状态时,操作人员操作叉车,叉车能够正常行驶,违反了充电时禁止行驶的安全规范。

4.2关闭解除方式:断开短路开关,恢复互锁装置的正常工作,叉车在充电时将无法行驶。

4.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5、前进后退故障

5.1故障现象:启动故障点后,操作人员操作前进或后退挡位时,叉车无任何反应,无法实现前进和后退动作。

5.2关闭解除方式:手动闭合接入的断路开关,恢复前进后退控制线路的正常连接,叉车即可恢复前进和后退功能。

5.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6座椅感应开关故障

6.1故障现象:操作人员未坐在座椅上时,仍能操作叉车的各项功能,如启动、前进、后退、升降货叉等,违反了座椅感应开关的安全保护机制。

6.2关闭解除方式:关闭信号干扰器,停止干扰信号的发出,座椅感应开关能正常传输信号给控制系统,恢复座椅感应的安全保护功能。

6.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7、起升下降液压电磁阀故障点

7.1故障现象

断路故障:操作人员操作起升或下降手柄时,货叉无任何动作,无法实现起升和下降。

短路故障:操作人员未操作起升或下降手柄时,货叉可能出现异常起升或下降,或操作手柄时货叉动作不受控制。

7.2关闭解除方式:将转换开关拨回正常接通位置,恢复工作装置液压电磁阀控制线路的正常连接,电磁阀即可恢复正常工作,货叉能正常起升和下降。

7.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8、前后倾液压电磁阀故障点

8.1故障现象:操作人员操作前倾或后倾手柄时,货叉架无任何反应,无法实现前倾和后倾动作;或出现货叉架前倾、后倾动作缓慢、卡顿,甚至不受控制的情况。

8.2关闭解除方式:断开信号控制开关,恢复前后倾液压电磁阀控制信号的正常传输,货叉架即可恢复正常的前倾和后倾功能。

8.3故障显示屏显示及语音播报

9、语音播报系统设置

9.1硬件配置:在叉车驾驶舱内合适位置安装高保真扬声器,确保语音播报清晰可辨,能被操作人员清楚听到。

9.2控制逻辑:语音播报系统与叉车的电子控制系统相连,接收故障信号。当故障点启动时,电子控制系统将对应的故障信息传输给语音播报系统,触发相应的语音播报。同时,系统能根据故障的类型和状态,按照设定的播报时机进行播报。

9.3音量调节:语音播报系统具备音量调节功能,可根据叉车作业环境的噪音情况,将音量调节至合适大小,既保证能清晰听到,又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过度干扰。

(四)货物质量及标准要求

1、叉车质量应符合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叉车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特种设备首次检验报告;

3、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叉车。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提供,成交供应商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予以适当延期。

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一)成交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设备总体性能、技术特点、运行原理等理论授课,使采购人能了解与掌握该设备技术性能。熟悉各故障模拟功能的操作。

(二)叉车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3年。

(三)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保障、保修电话应在半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配合我部门对叉车内容进行整修,如有必要应派相关工作人员至现场。

八、违约责任

(一)成交供应商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完工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原因外,每延误1日历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本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如本条违约金累计达合同金额30%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三)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一般、重大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保留更换供应商的权利。

(五)若首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成交供应商应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书面提交采购人验收,若第二次仍无法通过验收或未按时整改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原因外,则自第二次验收不通过之日起或整改期限截止后计算,每延误1日历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本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如本条违约金累计达合同金额30%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验收方式

(一)交货后成交供应商应书面申请验收,采购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二)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采购人须向成交供应商书面说明不通过理由并要求其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采购人验收,再次执行第九(一)点所述的验收流程。

十、付款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费用;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资格文件

1.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

2.尚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叉车)(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

1、报价单(附件1)。

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上内容,若有缺失或者虚假响应,其该次响应将被否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里(密封的文件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

备注:

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若未分开单独密封包装视为废标。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投标人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十二、投标材料递交要求

(一)通过现场送达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标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否决该次响应。

(二)采用快递寄送投标文件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106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蔡曦葵   联系电话:13950289316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寄的投标截止时间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并在外包装的标签上备注项目名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叉车.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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