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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2025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433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需开展2025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2025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采购

二、招标控制价

总预算为3.4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价格评标阶段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检测中心办公大楼

(二)采购数量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2000套(1套厂车车牌含车牌2块,固定螺丝8组)。

(三)规格要求

厂车车牌尺寸、材质、工艺应完全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中附件H的H3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样本,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批量印制,并于样本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货。

(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认证,确保产品安全可靠,无质量问题隐患。

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妥当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因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或运输过程中的其他损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中标人应保证使用的包装材料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为质保期;如货物有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以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相应商品重新计算质保期。

六、验收方式

中标人完成车牌制作且交货后,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已确认的样本对制作完成的车牌进行验收。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供应货物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招标人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个月内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致,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用信封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材料一起放入投标文件袋中,报价文件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材料(含报价文件)需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按规定进行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9办公室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60557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规格要求.doc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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