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采购人)研究需求,根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的研究内容及计划,需开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系统,现针对该项目软件开发服务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情况
1.采购背景:项目实施围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进行研究,通过建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信息台账,开发科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系统,为石化、炼化、化工等企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可靠性使用提供科学的管理建议,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研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10个日历天,试运行期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联调,对系统进行修补完善,试运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出具试运行报告。
3.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989号(省锅检院石化中心)。
(二)项目要求
开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系统,实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评估录入、管理、风险计算等功能,主要包含数据管理模块、录入模块、评估模块和用户控制模块。本次软件开发服务包含整体架构设计、UI界面设计、算法程序实现等。
(三)技术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为基于API 581、GB/T 26610.1~5《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的风险评估理念,结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使用实际开发可视化风险评估软件,主要功能为针对不同结构及工况条件的安全阀分析潜在的失效形式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达到快速、便捷地进行批量安全阀风险评估的目的,解决人工评估效率低、经验依赖性高的缺点,促进安全阀科学评估管理。本软件开发服务要求的模块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管理模块
负责评估数据的存储和管理,以及各模块之间的数据交换。所录入的数据、评估的结果能够储存于MySQL数据库中,系统应支持按用户、项目、时间等多种条件进行查询。
(2)录入模块
负责数据的录入,应包括安全阀类型、公称通径、整定压力等安全阀基础数据。
(3)评估模块
根据录入的目标数据和内置评估算法,计算出目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的失效可能性等级、失效后果等级,得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安全阀风险矩阵图,并根据评估结果给出使用建议。
(4)用户控制模块
支持灵活的多用户权限管理,不同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操作员等)可配置不同的访问和操作权限。管理员用户拥有最高权限,包括修改系统设置、删除数据等关键操作;操作员用户则受限于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基本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操作的规范性。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免费提供至少一年的升级、维护服务。
2.软件开发测试后,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完成采购人对所开发软件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软件开发及测试方面未尽事宜以项目研发最终需求为准。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定制化软件系统源码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程序源代码、设计文档、代码说明文档、操作手册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所有设计和技术文档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在项目执行期间或交付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软件开发服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原因外,不能按时交货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10个日历天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人员与成交供应商联合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程序源代码、设计文档、代码说明文档、操作手册、试运行报告等材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采购人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上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试运行、通过最终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