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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579


为满足我院知识产权申请需要,需根据要求采购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锅)检院漳州分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控制预算

6.5万元(其中特检3.5万元、锅检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执业证或注册证。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权重价格,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5年4月11日——2026年4月10日(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项目总控制预算也视为该服务终止)。

(二)项目概况

序号

代理项目名称

备注

控制单价

(元)

权重

1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代理

不含快审/优审

5000

20%

2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代理

含快审/优审

8000

15%

3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

不含快审/优审

2500

21%

4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

含快审/优审

5500

15%

5

外观专利申请代理

不含快审/优审

1000

1%

6

外观专利申请代理

含快审/优审

2000

1%

7

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

 

1000

5%

8

PCT新申请代理

仅限国家阶段

6000

1%

9

发明专利驳回复审

 

4000

5%

10

实用新型专利驳回复审

 

3000

5%

11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挖掘

 

5000

5%

12

著录变更事项

 

500

1%

13

恢复专利权利请求

 

200

1%

14

查新报告费

 

3500

1%

1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1000

1%

16

专利交易代理

 

200

1%

17

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申请代理

 

3000

1%

以上单价仅为代理费,不包含所代缴官方费用。

本招标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控制,所列控制单价为最高投标报价,各投标人若出现单价报价超过控制单价即视为无效报价。

本招标项目以所有代理项目权重价格合计最低确定中标人,权重价格=单价报价×权重。

(三)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为招标方现有知识产权项目(实用新型专利32项、发明专利9项)及新申请项目提供监管、提醒和代缴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的服务,按时收转并妥善管理所有相关文件,协助建立专利管理台账等,其中官方费用由招标方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根据专利申请技术领域选派专业对口服务团队,在与专利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撰写及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审查意见答复建议和正式文本、主动修改文本及要求优先权文件;

3.中标人最少配备具有执证的专职专利代理人不少于3名为招标方专职专利代理师;

4.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方知识产权提案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的申请,并积极与招标方开展技术交流;

5.收到招标方通知后,中标人应于24小时内抵达招标方单位,参与专利提案的现场沟通、讨论;

6.中标人应配合招标方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利案件法律咨询;

7.中标人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专利知识培训,协助招标方进行专利知识普及、专利奖的申报等;

8.中标人应在每季度末定期反馈专利维护情况、服务期止提交全年专利代理服务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专利申请量、授权量、驳回量、撤回量、未结案量、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并提出专业建议;

9.中标人所提供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需满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知识产权申请及招标要求,若在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服务支持解决;

10.中标人应保证招标方不因专利申请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因专利申请提出此方面指控与招标方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责任。

六、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完成招标方申请或项目代理后,向招标人提供官方受理通知书、办理文件等凭证,并按季度提交代缴官费发票复印件,由招标方相关人员核对无误视为验收通过。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或服务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3.中标人如未能按时提交相关申请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扣除该项中标单价的5%,总扣款不超过该项单价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该项单价的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中标人如在服务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延误提交申请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招标方的权益,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专利年费迟缴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第一次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违约金2000元,第三次违约金3000元,以此类推,因漏缴导致专利失效,招标方将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九、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中标人根据当季度招标方验收通过的代理项目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执业证或注册证复印件。

(4)提供不少于3名聘用专利代理人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603室 邮编:363000 

3.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96-2082559

4.监督电话:0596-2526677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造成文件丢失无法送达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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