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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印刷制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528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现询一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印刷制作,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印刷制作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本项目采用总价与单价双重控制,单价控制价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0.5元/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20元/对,投标人超过此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总价以4万元为上限,投标人超过此总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对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所有最低报价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二次报价,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印刷制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000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1500对;

2.项目规格及参数要求

2.1厂内车牌(依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1)底板材料:铝材,厚度0.8mm—1.5mm;

(2)字体:车辆类名称(“场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号为方正粗圆简体,其他均为Arial;

(3)字尺寸:车辆类别名称(“场内”)35mm*35mm,其他均为80mm*35mm;

(4)字间隔:车辆类别名称(“场内”)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号之间为16mm,“场内”两字间隔10mm,设区的市代号、点(“·”直径10mm)、顺序号之间均为12mm;

(5)底牌颜色及尺寸如下图:


2.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规格

材质采用120克米色滑面纸,单面双色印刷;成品尺寸210*297mm。(印刷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

(二)服务须知

1.印刷制作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需保障质量,如因质量问题损坏,商家将无条件给予更换;

2.印刷制作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应免费配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3.此次印刷制作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号码从闽F-05763开始,尾号不要4和7,且一辆车需要前后两片及配套螺丝。

六、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供货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七、验收方式

1.交货后中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招标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正式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费用。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提供货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不能按时供货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

1.5授权委托书(若有,格式见附件4,需加盖公章);

1.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506综合室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

3.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7-2260378

4.监督电话:0597-2260369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zip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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