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采购人)工作要求,需开发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无人机控制及视觉检测算法开发服务项目。
二、控制价
包1:《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招标控制价5.6万元。
包2:《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招标控制价4.7万元。
备注: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其该次响应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或营业执照。
2.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中标)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包1:《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二)技术要求
对本项目基于室内环境无人机系统的飞控、定位、后台操控等涉及的硬件驱动、控制算法及相关软件进行开发。本项目无人机系统包括无人机本体和微型起落架,其中微型起落架内含后台操控平台,至少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1.无人机基于其自带的深度相机、激光雷达或其它传感器,通过手工遥控的方式可以实现飞行区域内的地图构建功能,并能把地图数据传回到微型起落架的后台操控平台。无人机最大起飞质量不低于2kg;
2.后台操控平台可以指定、规划无人机飞行的点位、姿态、路线,并把飞行轨迹规划数据下载到无人机。悬停定位误差不超过0.6m;
3.无人机能按照设定的轨迹规划路线飞行,飞行过程依靠视觉、激光雷达或IMU等传感器实现自身定位。飞行过程中后台操控平台能实时显示无人机所在地图中的位置;
4.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当周围环境发生变动时,具有实时避障和障碍物实时后台显示功能。飞行过程具有拍照、录像功能,具有特定点位悬停功能。单次充电最大续航飞行时长不低于15分钟,最大续航里程不低于1km。
5.对指定的测试现场及测试场景进行无人机试飞、软件调试和测试不少于15次。
(三)商务要求
1.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完工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天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至少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篇文章的撰写。
(2)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使用说明书、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等。
5.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包2:《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视觉巡检系统研究》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二)技术要求
面向室内大空间的起重机械无人机巡检视觉检测算法及软件开发,包含如下:
1.对起重机关键区域(大车运行轨道压板紧固状态、起升机构卷筒钢丝绳绕绳状态)进行图像数据采集并应具备图像像样本扩充功能、以及预处理功能。
1.1能够通过图像增广等方式模拟在采集样本过程中各类主客观因素综合影响造成图像质量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使用随机旋转、随机裁切、调整透视和调整曝光等方法,模拟不同拍摄点位、不同天气条件等情况影响下带来的画面差异。
1.2为保证算法模型能够充分学习到图像中的特征,在对压板紧固件和卷筒钢丝绳图像样本扩充时,每种样本库中包含的正常样本数不少于300张,标注的异常样本库不少于300张。
2.压板紧固件和卷筒钢丝绳图像定位及样本集构建:
在构建完成压板紧固件和卷筒钢丝绳状态的样本库后,需对样本进行标注,有助于人工智能算法挖掘不同工况压板紧固件和卷筒钢丝绳的状态信息,并识别、定位和标注出异常信息。
3.大车运行轨道压板紧固件、卷筒钢丝绳状态无人机巡检视觉检测软件设计:
设计的视觉检测软件需支持Windows或Linux开源操作系统,使用Pytorch深度学习框架,前端界面采用PyQt库进行设计,样本数据库需使用labelIMG、Computer Vision Annotation Tool或标注精灵等开源软件进行标注。视觉检测软件需包含如下功能:
3.1具有简洁易用的软件界面和参数提示说明功能;
3.2能够接收无人机传回的样本数据并在线显示检测结果;
3.3能在项目组构建的离线样本集中实现90%以上的工况识别准确率;
3.4能在项目组构建的离线样本集中实现单张检测平均耗时低于1秒的检测速度;
3.5支持查看检测结果详情;
3.6软件见面中包含训练和检测功能;
3.7支持样本库扩展更新。
4.对指定的测试现场及测试场景进行无人机试飞、软件调试和测试不少于15次。
(三)商务要求
1.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完工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天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至少2项发明专利撰写。
(2)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
5、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采购包1和包2的招标文件需予以区分,在密封的投标文件封面写明该份投标文件所投的为采购包1或采购包2。具体须包含的内容如下: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