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需求,针对《基于物联网的电梯检测工作智慧管理系统研究》的项目要求,需采购该项目测试化验加工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科研项目《基于物联网的电梯检测工作智慧管理系统研究》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采购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项目背景:已开发系统的功能结构和分层架构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软件功能结构图
图2系统分层架构
3.项目需求
为了实现电梯检测智慧管理系统的软硬件结合以及跟监管检验平台的对接,中标人需通过智慧安全帽、监控平台和检测终端的软硬件联调测试,检测数据共享与智慧监管平台接口开发以及现场应用测试。
(二)技术要求
1.联调测试
在招标人指定至少3个不同测试现场以及测试场景进行软件调试、整机测试。
1.1通过检测终端的信息输入,自动调用电梯检测智慧管理系统中数字检测资料信息库,包含电梯检测项目、检测相关内容、检测用时等参数,生成电梯检测项目清单。
1.2电梯检测中,智慧安全帽能够执行设定程序,逐条进行语音播报,能够对检测过程进行录像,实现智慧安全帽与平台能够实时实现信息交互。
1.3智慧安全帽通过内置传感器将检测人员的行为回传平台,系统能够智慧判断是否存在虚假检测,系统能够自动锁定检测流程并能够通过安全帽主动发出告警,迫使检测人员要规范检测作业。
2.检测数据共享与智慧监管平台接口开发
2.1根据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的相关内容和数据结构,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有对接需求的接口开发,具备与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龙岩96196智慧电梯平台和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对接、数据互联互通。
2.2依据招标人要求,拓展与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龙岩96196智慧电梯平台和智慧管理系统的对接,在检测现场可将影像记录数据与检测文字记录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与其他平台实现信息交互等功能。
3.现场应用测试
需将联调测试成功后的系统用于电梯现场检测,完整测试至少30台的电梯检测全过程,每台测试时间不低于1小时。系统在使用中要投标人对检测具体项目流程合理性及最低检测时长进行测试和优化,检测人员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系统优化。
4.售后服务
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在检测使用中免费、及时(响应不超过24小时)对系统迭代升级,服务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三)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七、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不通过,招标人需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中标人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506综合室
邮编:364000
3.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7-2260378
4.监督电话:0597-2260369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