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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2025年度办公设备维护服务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货物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028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需采购2025年度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莆田分院(省锅检院莆田分院)2025年度办公设备维护服务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货物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5万元(其中特检3万、锅检2万,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营范围须涵盖办公设备维修及耗材销售等)。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对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合计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服务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通讯设备、会议室音响设备、智能化设备、弱电设备等维修,提供硬件故障排除、故障配件更换等维修服务。

2.耗材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耗材,如硒鼓及其组件、墨盒、粉盒、色带、定影组件、载体、感光鼓等。

3.配件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鼠标、键盘、网线、水晶头、交换机、硬盘、U盘、光盘等。

(二)具体数量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服务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三亭街18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特检院及2号楼特检窗口;

(四)服务要求

1.要做到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招标人发出故障申报时,投标人要在1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6小时内解决,大故障一个工作日内解决,当天不能解决,投标人必须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

2.投标人应有2名以上(含)固定专业技术外勤服务人员服务于本项目,熟悉掌握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办公设备的日常故障排除;具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会议室系统及网络知识,能现场独立进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和维护。

(五)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提供的耗材存在质量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3倍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并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

2.报价单中有标注是“原厂原装”产品的,中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原装正品,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不是原厂原装正品,需向招标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10倍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招标人所需的“原厂原装”产品,中标人暂时无货无法正常供货的,若招标人可从其他渠道拿到货源,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支付该耗材的费用,同时还应向招标人支付该耗材费用3倍的违约金。

3.中标人若发生以上(一)或(二)项情况,一个月内累计3次,半年内累计6次,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无法响应、无法解决故障、无法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一个月内累计3次,半年内累计6次,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6.中标人需遵守招标人保密条款,不得将招标人任何信息泄露,如有违规,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六、报价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必须与附件一致)进行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所有报价是投标配件、耗材、服务最终验收合格的价格,包括配件、耗材、设备维修服务的成本费、运费、保修期内的维修费、送修往返费用,合理利润和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七、质量保证

1.投标人所提供的办公设备耗材、配件,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人应保证设备、耗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耗材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八、验收方式

1.交货后中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招标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归属单位进行结算,按季度分别进行结算。中标人开具含税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十、投标文件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附件1加盖公章)。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3号楼712室。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00。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750072138

监督人:陈小姐 监督电话:0594-22612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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