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研项目《基于多元数据的流动式起重机防倾覆系统研发》需要,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需开展流动式起重机租赁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流动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2025年5月31日。
三、服务地点
1.福建省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泉州市惠安县杏秀路 1055 号);
2.泉州市泉港区沙格码头。
四、招标控制价
总预算为3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次预算(元) |
1 |
流动式起重机租赁 |
额定起重量10~20吨、每次一台,每次服务时长4小时 |
4次 |
625 |
2 |
流动式起重机租赁 |
额定起重量20~50吨、每次一台,每次服务时长4小时 |
4次 |
1250 |
3 |
流动式起重机租赁 |
额定起重量50~100吨、每次一台,每次服务时长4小时 |
4次 |
2000 |
4 |
流动式起重机租赁 |
额定起重量100吨以上、每次一台,每次服务时长4小时 |
4次 |
3625 |
1.服务时长为起重机作业时间,不包含起重机到达及离去路程所需要的时长。
2.报价价格超过控制价则报价无效,报价价格包括本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
3.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六、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价格评标阶段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相关要求
1.需协助采购人对起重机防倾覆系统进行测试,在不同额定起重量、天气(无风、大风)、工况(作业区域、吊载重量、支腿伸缩、臂长、旋转角度)进行测试。
2.在采购方指定的测试地点,供应商需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包含起重机操作人员、现场指挥员,且不可为同一人。
3.供应商需提供合法合规的设备给予采购人进行测试。
4.在合理的试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的设备发生故障或不可预见的事故等情况,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八、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对租赁服务过程中,提供记录表格对每次服务记录(包含日期、约定地点、人员配备、准时达到、服务时长)进行双方确认签字。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设备,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0.5%,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设备提供延误的,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在提供租赁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遇设备故障未及时响应、未及时提供备用机替换使用等不符合服务要求等违约情况,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若出现三次及以上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责,中标方需赔偿相应损失。
十、付款方式
在服务次数达到采购次数或服务期满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两者先到为准,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用信封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材料一起放入投标文件袋中,报价文件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材料(含报价文件)需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按规定进行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02办公室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8282875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