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15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会在福州召开。会议审查通过《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第2部分:具有防爆功能的叉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规程》等三项标准。
《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对提升叉车检验技术、提高防爆叉车安全性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规程》首次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相关要素,为实现考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一致性提供标准支撑,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副秘书长姜国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院长曾钦达,标准起草组负责人员以及团标委工作组秘书处相关人员视频或现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