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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升级维护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594


为确保我院(采购人)门户网站(www.fjtj.com)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得到及时响应,现采购门户网站升级维护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升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控制价

1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其该次响应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中标)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维护周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维护敏感词库,每月为采购人提供敏感词并对全网站内容进行审查,对门户全站(包括官网、各分院、各质检中心、TC591/SC1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发布的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合规性审核,包括对错别字、敏感信息、禁用信息等进行校验预警、检查错误并标示。服务期内采购人若有新增网页,也需开展实时监测和合规性审核。若采购人需要对指定词进行审察,应在需求提交后1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查情况需形成报告,按月提交,并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2.每月对发布的信息报道量进行统计(统计各部门发布的新闻报道数量和作者),并对门户全站(包括官网、各分院、各质检中心、TC591/SC1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栏目模块内容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服务期内采购人若有新增网页,也需进行检查。检查情况需形成报告,按月提交,并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3.根据实际需求增设、更改、删除弹窗、漂浮窗、首页横幅;增设、更改、删除栏目模块,并设计专题专栏图片;对网站图片、文字、局部色彩、图标等进行修改或更换;对部分板块的局部色彩、图标等进行修改或更换,对部分板块的局部框架进行调整等,均不限次数且需在提交需求后1个日历日内完成。

4.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重要时期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等服务;及时修复完善已发现的网站安全漏洞,制定系统安全策略及各类应急预案;每月开展月度巡检工作,并出具月度巡检报告,按季度提交,并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5.配合采购人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等保测评及相关整改。

6.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升级需求,开发工作量不超过中级程序员1人月工作量。

(三)运维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并提供故障诊断报告。需现场服务的,应派出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1小时内到达。

2.升级需求响应时间:升级需求需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响应并安排工作进度,开发任务需在2个月内完成。

3.特殊情况下的现场值班服务:遇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提前提供值班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做到客户呼叫即时响应并及时到达客户现场,给予现场技术支持与协助。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源代码、设计文档、数据库结构文档、代码说明文档、操作手册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现有信息系统具体情况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1.项目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成立验收组开展项目验收。验收组将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文档资料和系统运行情况等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违约情况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按要求开展运维服务;项目实施中存在采购人原因造成延误的,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成交供应商扣除采购人确认的采购人原因造成延误时长后,按每延误1个日历日扣罚合同总额的2%进行违约扣罚,如总赔付额度超过合同总额的30%,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十、付款方式

1.前期服务费:自维护周期起运维满一个月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尾款:项目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0%。

3.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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