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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2024年度超声波测厚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080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因检验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资格审查与评标

1.1投标人资格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单位授权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④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信用中国记录查询结果(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

1.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台)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超声波测厚仪

5

4.75

6.79

6.79

2

埋地管道泄漏检测仪

1

1.68

3

数字式黑白密度计

1

0.36

1.3评标方法和标准

1.3.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3.2评标标准: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且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总报价为评标价格)。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招标内容及要求

2.1技术和服务要求(所有指标都不允许负偏离)

★2.1.1技术参数要求:

品目号

名称

序号

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含功能和技术参数)

1

超声波测厚仪

1.1

支持两种测厚模式,发射-回波模式下,测量范围为(0.65~600)mm;回波-回波模式下,测量范围为(3~100)mm,且有两种模式下的计量报告

1.2

示值误差:±(0.5%H+0.05)mm,H为被测物体厚度

1.3

分辨率:0.1mm/0.01mm可切换

1.4

声速范围:(1000~9999) m/s(可对已知厚度物体反测声速),声速可调整

1.5

探头校准:零点校准、两点校准

1.6

单点测量、最值测量和差值测量

1.7

单位制式:公制或者英制(可选)

1.8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可切换

1.9

数据存储:可存储管理不少于100组厚度数据

1.10

具有自动屏幕待机、自动休眠、自动关机功能

2

埋地管道泄漏检测仪

1.1

电源:锂电池组,可充电

1.2

检测范围不低于:0-9999PPM量程;

1.3

适用于城市燃气(主要成分为甲烷)

1.4

浓度≥50PPM时,能够报警

1.5

响应速度≤10秒

1.6

示值误差≤5%FS

1.7

重复性≤2%

1.8

续航时间≥16小时

1.9

在-10~40℃温度范围内可正常使用

1.10

分辨率≤5PPM

3

数字式黑白密度计

1.1

测量臂≥185mm

1.2

金属机壳,测量范围0.0~5.0

1.3

零点漂移≤±0.01

1.4

分辨率不低于0.01

1.5

重复性≤±0.01

1.6

当密度范围0.0<D≤2.0时,最大允许误差±0.02
当密度范围2.0<D≤4.0时,最大允许误差±1%
当密度范围4.0<D≤5.0时,最大允许误差±2%

1.7

采样时间≤1s

1.8

光孔直径≤2mm

1.9

整机重量≤2kg

★2.1.2产品配置要求:

品目号

名称

配置要求

1

超声波测厚仪

主机1台,窄脉冲(透涂层)探头1只,支持DN25mm管径的微径探头1只,蓝牙热敏打印机1台,耦合剂1瓶,ABS仪器箱1只,USB通讯线缆1条,计量证书,随机资料1套

2

埋地管道泄漏检测仪

主机1台,钟式探头1只,针式探头1只,220V充电器1个,滤片20个,皮套1个,导气管3根,计量证书,随机文件1套

3

数字式黑白密度计

主机(带电源线)1台,熔断器(2A)2支,标准黑白密度片1个(配备正规校准证书),仪器箱1个,计量证书,随机资料1套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属于计量范畴的仪器设备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首次计量证书,其中本章“技术指标”中加下划线的参数以及文字表述需要有计量的必须包含在计量证书中。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标准黑白密度片需要有校准证书。

2.1.3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出厂日期和供货时间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其他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合同支付方式

规定时间内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日历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8

其他

合同生效后货物4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完毕,所交货物须含首次计量证书

2.2售后服务

2.2.1项目要求

2.2.1.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三种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所供货物出厂日期和供货时间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并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2.1.2所有货物必须提供注明规格型号的随机附件、部件目录等。

2.2.1.3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集成、调试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试运行(若有)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2.2安装和调试

2.2.2.1中标人按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

2.2.2.2如设备安装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中标人应在设备安装之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并对采购人就安装场地环境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2.2.2.3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人的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调试工作顺利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采购人或第三方配合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或第三方。

2.2.2.4中标人自行解决安装调试工具,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2.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2.2.3.1本次采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质保期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在质保期内由原厂进行维保。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2.3.2投标产品在国内须设有维修中心,并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中标人需提供2小时内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原因在48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2.2.3.3在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或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含)以上质量方面相关问题投诉,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需负责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半年内累计有十次(含)以上质量方面相关问题投诉,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更换的仪器设备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2.3.4所有货物在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货物在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2.2.4技术培训

2.2.4.1为确保采购人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操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中标人须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技术培训,使其对整套设备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2.2.4.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目录的设备资料一套:

①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②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③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④使用说明书;

⑤设备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如有);

⑥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2.5包装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装标准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3.验收

3.1验收标准

3.1.1采购人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或地方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如需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中标人提供被破坏的货物。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1.2产品质量、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

3.2验收程序和方法

3.2.1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2.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和采购人的使用部门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签署收货确认书。

3.2.3试运行:中标人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3.2.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表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4.违约责任

4.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4.6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采购合同纠纷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存在中标后不予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后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形;签订采购合同后,由于投标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违约的;存在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合同诉讼等,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将被视同未能实质性满足本项目服务条款。

5.知识产权

5.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6.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6.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6.3技术商务部分

①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表;

②配置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7.投标文件要求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价格三个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后续评标阶段。

7.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注:所有投标文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宁德特检院607检管室)

8.3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016777593

8.4监督电话:0593-2885708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的应确保快递按时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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