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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
发布时间:2024-08-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29


设备种类  压力管道元件
公开事项  型式试验
申请对象  制造单位
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
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23)

收费依据

 根据检验对象,双方协商确定

办理流程  申请→收件→资料审查→补正(如有)→受理结果告知→签订协议
所需资料

 1.《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申请表》

 2.制造单位营业执照

 3.申请型式试验产品的名称、规格范围、产品技术参数以及所采用的产品标准等,当制造单位采用企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时,还应当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4.主要工序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5.未向任何其他型式试验机构提出过相同申请的书面声明

 6.型式试验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且出具《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 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5个工作日内明确不予受理。
结果告知方式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申请表》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
联系方式  0595-87770173

 备注:

 报检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当加盖提供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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