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求,需采购一批档案袋,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档案袋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100元,各单项控制价如下。
(1)定期检验档案袋,招标控制价23520元。
(2)监督检验档案袋,招标控制价5880元。
(3)档案袋,招标控制价14700元。
2.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各单项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4.招标人不接受就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报价单(附件2)。
2.中标人严禁使用有异味的劣质牛皮纸制作的档案袋,如有发现,一经确认,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档案袋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提供的档案袋必须与招标人所提供样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处理;
4.中标人供应货物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GB/T22865-2008、GB/T27590-2022)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7.送货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特检大楼。
六、交货方式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交货,送至招标人指定送货地点。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如未能在20个日历天将印刷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则每延误1日历天扣罚合同总金额的1%,最高扣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扣罚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造成本项目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八、验收方式
1.中标人将印刷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由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人工费、运费、包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十、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1.看样时间:2024年8月7日9:30-10:30(北京时间);
2.看样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备注:投标人于该时间段内至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勘察招标人提供的档案袋样品,不在勘察时间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前来勘察。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北京时间)9: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