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需采购2024年度劳保用品,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2024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6万元(其中特检3万、锅检3万,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验范围须涵盖劳保用品等)。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报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报价单(附件2)。
3.因招标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做为最低技术要求,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进行单价报价。
4.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项目会产生新的需求,报价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招标人向中标人采购的产品不仅限于此报价单中产品,报价单以外的产品投标人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
5.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采购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中标人交货时间延误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正品的,经查实,中标人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将招标人所需的劳保用品送至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
七、付款方式
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人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
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 邮编:3664000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7-2260378
4.监督电话:0597-2260369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