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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砝码搬运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273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因开展电梯评估检验工作需要,需以最低价中标原则,询一供应商提供砝码搬运服务,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内容须知

1、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2)项目名称:砝码搬运服务;

(3)服务量:配合电梯评估541台;

(3)招标控制价:350元/台(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漳州全市境内;

(2)服务内容:中标单位根据当日的工作需求负责提供试验砝码,并将砝码搬运至漳州市各电梯评估现场,并配合评估人员完成以下电梯试验:平衡系数测试、超载装置测试、125%额定载荷下行制动试验、静态曳引试验、自动扶梯带载制动距离测试等。

3、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拥有自有试验砝码(砝码配重1000kg —3000kg),自有运输车辆和人员,服务期间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及人员信息需提前向招标方报备,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提前与招标方协商。服务过程中车辆或人员发生任何损失、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前1日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将试验砝码搬运至电梯评估现场,并配置适当的快速搬运工具,提高搬运效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无法完成的,需至少提前1日与招标方相关人员协商,不得耽误检测试验、评估工程进度。

(3)中标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应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电梯评估试验工作。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未按要求搬运到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等情况,当次工作量不予确认。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造成招标方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期内若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要求将砝码搬运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电梯轿厢、楼道地面等部位的防护工作,做好试验砝码的保管工作,因搬运工作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每个项目电梯评估结束后,中标方应将现场工作确认表交由招标方人员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以工作确认表为凭证,按服务实际配合电梯评估数量一次性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具备相应的工商经营范围(含搬运)。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请在2024年4月28日下午16:30前,前往我分院提交投标材料。

2、在相关资质符合的前提下,将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3、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投标人需提交一式一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内需附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3)信誉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若非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特检院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2082559,联系人:方立瑶。


附件1砝码搬运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2信誉承诺.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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