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需采购生日蛋糕,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工会委员会2024年生日蛋糕采购项目。
二、预算控制价
目前我院工会会员共计75人,每人可发放300.00元生日蛋糕,预算22500.00元。会员若有增减,按实结算。
三、交货地点
漳湾(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后岗(宁德市万安西路7号)办公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五、报价须知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产品包装、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六、评标方式
本次供应商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表(附件3),按综合评分最优选择1家供应商。
七、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需制作中标金额价值的蛋糕提领券(卡),可在中标人宁德所有门店提领蛋糕。
(二)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提出需求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蛋糕提领取券(卡)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所售产品必须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八、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若无法响应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二)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配送蛋糕提领券(卡),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不能按时送达的,每延误1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三)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查实,中标人须支付该产品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四)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五)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九、验收方式
中标人将招标人所需的蛋糕提领券(卡)送至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
十、付款方式
按300.00元/份(含税)结算,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每月实际订购的数量,开具含税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日内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三)报价单(附件2)。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门店地址清单;
(六)生产场所使用面积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上(一)至(四)项内容,若有缺失或者虚假响应,予以废标处理。以上(五)(六)项内容若有按综合评分表计算得分。投标文件每份资料应填写完整,若填写不完整,招标人评审认定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予以废标处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里,以上(一)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投标材料递交要求
1.通过现场送达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投标,请做好投标文件标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当作废标处理。
2.采用快递寄送投标文件还应当主动向招标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相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613室)。
十三、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60600
监督电话:0593-2885708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