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泉州分院职工体检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及控制价
1、特检预算123200元,其中男性体检项目控制单价1000元/人,女性体检项目控制单价1200元/人,(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2、锅检预算55400元,其中男性体检项目控制单价1000元/人,女性体检项目控制单价1200元/人,(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基础体检项目
项目名称 |
检测内容 |
男性 |
女性未婚 |
女性已婚 |
一般检查 |
高、低血压的界定及测量身高、体重一般项目指标 |
√ |
√ |
√ |
内科 |
了解心脏、肺脏、肝脏、脾脏、神经内科系统等情况 |
√ |
√ |
√ |
耳鼻喉科 |
了解外耳道、鼓膜、听力、鼻腔、鼻窦、鼻咽部、扁桃体、咽喉部、间接喉镜检查、音叉试验等情况 |
√ |
√ |
√ |
血常规25项 |
细菌、病毒感染,各类贫血、白血病等血液病的诊断和鉴别 |
√ |
√ |
√ |
尿常规2号 |
尿干化学11项+尿沉渣:初步检查肾脏等泌尿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 |
√ |
√ |
√ |
数字心电图 |
多导数字心电图了解是否心律失常、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疾病等 |
√ |
√ |
√ |
肝功能12项 |
检查肝功能、胆道疾病、营养状况等 |
√ |
√ |
√ |
肾功能4项 |
肾功能检测,检查是否肾炎、肾衰竭、痛风、蛋白质、尿路阻塞、脱水等相关指标 |
√ |
√ |
√ |
血脂(7项) |
了解家庭性高血脂症,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甲亢、营养不良等指标 |
√ |
√ |
√ |
血糖测定(空腹) |
增高:生理性增高、各种糖尿病、慢性胰腺炎、心肌梗死、甲亢、颅内出血等; |
√ |
√ |
√ |
心功能5项 |
检查心功能情况 |
√ |
√ |
√ |
肿瘤标记物 |
甲胎蛋白测定(AFP) |
√ |
√ |
√ |
癌胚抗原测定(CEA) |
√ |
√ |
√ |
|
糖类抗原125测定(CA125) |
|
√ |
√ |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 |
√ |
|
|
|
糖类抗原19-9测定(CA19-9) |
√ |
|
|
|
肺部CT |
利用CT扫描肺部情况 |
√ |
√ |
√ |
彩超 |
肝、胆、肾彩超 |
√ |
√ |
√ |
输尿管、膀胱、前列腺肿瘤筛查; |
√ |
|
|
|
子宫、卵巢、输卵管良恶性肿瘤早期筛 |
|
√ |
√ |
|
乳腺彩超 |
|
√ |
√ |
|
甲状腺彩超 |
√ |
√ |
√ |
|
碳十四(C14) |
了解胃内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情况 |
√ |
√ |
√ |
妇科检查 |
了解外阴、阴道、分泌物、宫颈、子宫、附件等情况 |
|
|
√ |
检验阴道分泌物的唾液酸酶、白细胞酯酶、过氧化氢、PH值、清洁度、真菌、滴虫,辅助诊断细菌性阴道病及真菌、滴虫感染等 |
|
|
√ |
|
早期发现宫颈病变,早期诊断宫颈肿瘤 |
|
|
√ |
|
同时检测26种HPV亚型,包括高危型19种(HPV16,18,26,31,33,35,39,45,51,52,53,55,56,58,59,66,68,82,83型)和低危型7种(HPV6,11,40,42,44,61,73型),用于高危人群筛查及HPV感染治疗效果的评估,检测宫颈病变治疗后的复发情况 |
|
|
√ |
|
骨密度检测 |
骨密度检测 |
√ |
√ |
√ |
眼科 |
了解视功能、眼脸、眼球、角膜、前房、瞳孔、晶状体、玻璃体等 |
√ |
√ |
√ |
乙肝两对半 |
检测有无乙肝抗体,有无乙肝大小三阳 |
√ |
√ |
√ |
经颅多普勒(TCD) |
通过多普勒技术监测脑部动脉血管血流流速、阻力指数、搏动指数、血流方向等综合评估大脑动脉供血情况及动脉硬化等 |
√ |
√ |
√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体检机构所在地址为泉州中心市区(丰泽区、鲤城区、洛江万安街道)
五、评标方式
评标方法: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由提供优惠金额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为让员工享受最多优惠,采用以下方式比价:
1、供应商对基础项目进行报价,(控制单价-报价金额)╳人数=优惠金额1
2、供应商报价低于控制单价部分,由供应商报减免折扣,((控制单价-报价金额)/ (1-减免折扣)-(控制单价-报价金额))╳人数=优惠金额2。
3、优惠金额1+优惠金额2=优惠金额总和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4、中标供应商报价低于控制单价的差额,按减免折扣换算后,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收费标准选择增加额外体检项目。
六、编制报价函要求
投标文件应提供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报价单(附件1和附件2)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
上述四条为必须提供内容,若有缺失或者虚假响应,予以废标处理。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里。
七、投标材料递交要求
1.通过现场送达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投标,请做好投标文件标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当作废标处理。
2.采用快递寄送投标文件还应当主动向招标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福建省特检院泉州分院
联系电话:0595-28282875,联系人:董佳俐。
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联系人:庄舒培。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