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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轿厢智能消杀技术研究与产品化应用》硬件材料及测试化验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8720


为满足我院工作要求,需根据要求采购一批硬件材料并进行系统调试,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轿厢智能消杀技术研究与产品化应用》硬件材料及测试化验加工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26.1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或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3.采购标的:根据《电梯轿厢智能消杀技术研究与产品化应用》科研项目搭建硬件材料以及软硬件测试化验加工。

(二)项目要求

1.硬件材料部分

系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如上图所示,橙色部分为电梯状态采集,主要用于电梯相关信号采集与电梯状态监测;蓝色部分为智能决策的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系统,系统整体安装于轿厢顶部合适位置,实现对电梯轿厢内进行主动空气循环净化与紫外消杀;红色部分为外呼电梯控制系统,实现无接触乘梯与机器人消杀等工作;所有信号与中控智能采集控制终端汇总,通过终端对信息进行分析并实现整体消杀控制工作。

橙色部分为电梯控制系统材料,用于电梯相关信号采集与电梯状态监测、电梯控制与系统决策;蓝色部分为电梯空气循环智能监测终端,用于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包括紫外抑菌杀毒感应灯模块和电梯空调、新风系统应用模块,两个模块相互配合协同工作,从而实现电梯轿厢内的病菌消杀;以及红色部分的外接联控相关零部件。

依据招标人需求采购包含电气零部件材料如下,其中整体系统3套,另外,紫外抑菌杀毒感应灯10套与新风装置6套用于实验测试,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系统搭建零配件

3套

用于各传感器之间连接梯控系统搭建须包含如下配套模块:

1、用于梯控系统搭建的光电接近、U型光电、电感接近开关模组;

2、用于梯控系统搭建的楼层标记模组配件;

3、用于梯控整体系统搭建的支架、连接件、外壳等等相关模组。

2

选层传感器

3套

1、采用12V电源输入,支持过流、反接保护;

2、具备不小于16路控制和采集;

3、采集输入支持3000V及以上电压隔离;

4、支持可调DAR模式控制;

5、支持设置通信地址,可扩展多路采控;

6、通信接口支持RS485,带隔离,隔离电压3000V及以上,支持过流、过压、反接保护;

7、支持Modbus协议。

3

电梯状态检测器

3套

1、具备至少4路开关量输入;

2、可实现开关量输入电压10-30V;

3、具备连接有源开关量器件;

4、具备输出加速度、角速度、角度、速度、高度、方向、气压数据;

5、加速度采样精度0.01g及以上,角速度采样精度 0.05°/s及以上;

6、采集速率可配,最高200Hz及以上;

7、采用LoRa,频点433MHz可配,最大传输速率19.2Kbps以上;

8、具备USB数据传输功能;

9、兼容R-Fastbus协议,支持EPIF协议;

10、支持发送动态信标数据,用于呼梯安全性验证。

4

电梯智能控制箱

3套

1、可采用12V 2.5A供电;

2、具备32位嵌入式SoC芯片,2GB及以上内存,8GB及以上存储;

3、具备至少1个10/100Mbps自适应RJ45网口;

4、具备至少5个USB2.0接口;

5、具备至少1个VGA输出,至少1个HDMI输出;

6、支持RTC;

7、支持Wi-Fi;

8、外部接口静电防护等级支持接触4KV及以上、空气8KV及以上,网口支持1.5KV及以上雷击;

9、具备3C认证;

10、支持R-Fastbus协议、支持EPIF协议。

5

通讯转换器

3套

1、支持LoRa,频点433MHz可配,接收灵敏度-147dBm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30dBm及以上,最大传输速率19.2Kbps及以上;

2、支持Wi-Fi/蓝牙/串口;

3、具备至少1个USB2.0,至少1个USB3.0,至少1个USB-C接口;

4、支持使用地理位置、动态信标、设备信息等多数据融合进行呼梯安全性验证。

6

新风与电梯一体化控制板

3套

1、可采用12V 2.5A供电,采用4Pin防脱落插座;

2、具备64位嵌入式SoC芯片,2GB及以上内存,16GB及以上存储;

2、具备4G LTE/Wi-Fi/蓝牙;

3、具备至少2个USB2.0,至少1个USB3.0接口;

4、具备至少3个RJ45网口,支持路由模式;

5、具备至少1个RS232,至少3个RS485接口;

6、具备TF卡;

7、外部接口静电防护等级支持接触4KV及以上、空气8KV及以上,网口支持1.5KV及以上雷击;

8、具备SRRC认证;

9、运行嵌入式Linux系统,采用父子系统设计,系统启动时间≤3秒;

10、支持使用图形化流式编程引擎进行二次开发;

11、支持远程软件升级;

12、支持R-Fastbus协议,支持EPIF协议;

13、支持接入我院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云平台,对呼梯设备进行安全性验证。

7

紫外抑菌杀毒感应灯

13支

1、光源类型:紫外线光源;

2、主波长波长范围250~270nm;

3、功率≥50W,

4、1m处254nm紫外线强度≥200uw/(cm^2);

5、灯管寿命≥8000h。

8

可调风扇

9台

与外壳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系统风量适配,可调节净化大小。(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新风装置)

9

其他零配件

9套

电控连接的接线端子、控制开关、空气开关、电箱、继电器、断路器、连接线,接触器、电源、电线等具备3C认证的电气元件。(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新风装置)

其中,紫外抑菌杀毒感应灯验收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搭建的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新风装置验收时应能提供符合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GB/T 24808-2009与辐射发射GB/T 24807-2009中规定要求、GB/T 9813-2000表3的2级规定的有检验资质的CMA或CNAS检验资质检验检测报告。

2.测试化验加工部分

加工主要分为电梯状态采集与智能采集控制终端、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以及智能电梯轿厢消杀装置整体集成加工。

(1)电梯状态采集与智能采集控制终端加工:

采用新风与电梯一体化控制板,依据招标人研发方案优化加工电梯信号状态采集设备,汇总选层信号、到站信号等等电梯状态,设计加工实现机器人与电梯新风系统消杀策略,并可将运行控制信息汇总至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云平台。

硬件要求如下:

l 整体系统内部连接具有可扩展的硬件空间,走线良好,有控制回路。

l 电路板的定位孔、安装孔等设计要合理、外观结构需要防锈防腐蚀,不能有锐利的边角。

l 电源输入需要有防反接和防浪涌设计,电源输出需要有过流保护设计。

l 依据招标人需求定制设计开发电梯智能控制箱可完成电梯信号采集汇总并实现电梯选层控制。

l 依据招标人需求定制设计开发的电梯状态检测器可实现平层检测、开关门感应等电梯信号收集。

l 依据招标人需求定制设计开发的选层传感器可发送选层信号,也可获取当前选层信息。通过内呼按键模拟外呼逻辑,外呼逻辑具备方向信息。

l 依据招标人需求定制设计开发新风与电梯一体化控制板可实现整体电梯控制与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控制功能

l 系统可至少适配三菱、日立、通力、蒂森等三款以上常见电梯型号实现梯控功能,通过检测人员进出,依据招标人设计方案自动规划机器人与紫外消杀时间段。

l 系统设计接入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云平台,并对呼梯设备进行安全验证。

(2)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加工:

依据招标人需求对电梯轿厢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外壳材料进行选型测试,形成不同尺寸轿厢的紫外消杀方案(不同功率、位置和角度策略)。对紫外消杀装置模具制造包含涂层选型,硬件框架,电梯适配性选择。装配消杀腔体、可调速风扇、出入风管、空气过滤装置、负离子发生装置等。具体要求如下:

硬件结构:

-主体结构:由于市面上电梯型号与产品各式各样,框架大小不同,依据招标人需求对整体消杀装置进行加工以及测试,对通风管道内流经紫外辐射区域的细菌病毒等病原体进行灭活,再将洁净的空气送入室内,减少室内循环感染几率,集成电梯状态采集与智能采集控制终端与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依据招标人实际设计需求,加工3款以上整体不同大小与型号整体装置,一体式箱体结构,适配可调风扇,可选配备通风管,内置专用紫外消毒装置,可通过控制箱集中控制。参数如下:

l 材质:不锈钢;

l 厚度:1.5mm;

l 内壁抛光或选择不同腔体涂层,最大化消杀效果,按招标人需求进行调整,外表面喷漆;

l 中心带通孔;

l 长度≥15cm,用于放置紫外消杀灯管;

l 消杀体积≥0.04m3;

l 具有可拆卸灯管底座。

-安装方式:预留固定孔,可与软管串接安装

-其他机械零部件:在不影响电梯智能消杀灯以及电梯工作的情况下,依据招标人需求方案加工设计相应的灯罩、灯座、整流器、变压器等用于安装与保护电梯智能消杀灯。

控制规则:

通过新风与电梯一体化控制板,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系统依据招标人需求调整消杀逻辑:

-运行方式:通过新风与电梯一体化控制板控制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联动。可通过电梯状态检测器人员信息、开关状态等信息。依据招标人需求方案执行消杀任务。

-接口需求:设计至少保障门开关、以及红外,雷达人员检测三个输入接口,并且预留冗余接口位置。

(3)电梯轿厢智能消杀装置整体适配设计与产品定型加工:

设计加工的整体控制系统平台应符合以下软件功能要求:

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云平台

l 用户可进行登录、注册、访问、忘记密码等操作;

l 平台分设人员角色,依据角色设计不同权限,管理员可授权机器人厂家接入;

l 平台支持机器人厂家进行设备添加与删除;

l 梯控设备及电梯状态监控:梯控设备离线、在线等,电梯运行方向、速度、楼层等;

l 平台支持显示当前消杀状态,并控制电梯轿厢空气循环系统工作运行。

梯控终端

l 支持通过选层控制器触发按键及监测按键状态;

l 支持通过状态检测器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如速度、方向、开关门状态、平层状态等;

l 支持与动态信标交互。

(4)智能电梯轿厢消杀装置安装与调试

本项目系统应在招标人指定不同测试现场以及测试场景进行软件调试、整机测试至少5次,实现系统正确进行梯控选层、消杀控制并可协作机器人乘梯顺利进出指定楼层。

(5)电梯轿厢智能消杀装置测试

电梯轿厢智能消杀装置验收时应提供具备WS/T648-2019 CMA或CNAS检验资质的效果报告

设计的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云平台功能应符合标准GB/T 25000.51-2016 5.3.1功能性测试要求,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有CMA或CNAS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报告。

中标人应交付整体电梯轿厢智能消杀系统样机3套,加工过程中的硬件损耗由中标人承担,测试后中标人有义务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试样、监测系统的设计加工和现场测试方面未尽事宜以项目研发最终需求为准。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程序源代码、设计文档、代码说明文档、操作手册等。

七、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1.中标人在完成(二)项目要求第一条硬件材料部分后向招标人提出初验申请,如验收不通过,则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继续申请验收。

2.中标人在三个月内完成(二)项目要求中全部要求后向招标人提交中烟申请。如验收不通过,则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继续申请验收。

3.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二)项目要求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十、付款方式

中标人通过初验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40%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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