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要求,需根据要求开发一个软件平台,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叉车安全管理远程监测系统的研究与开发》软件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1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及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物联网基台,对外提供硬件数据直接接入能力与云云对接数据接入能力;
(2)60个日历日内交付叉车安全管理平台并投入试运行。
3.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提供必要的驻场开发。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一款叉车安全管理系统,旨在实现叉车本体安全监测和叉车使用安全监测,由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组成。硬件部分包括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司机权限信息采集、车辆速度、货叉高度、防碰管理、安全带检测、行驶路线监测、归库管理、不规范行为等功能。软件部分包括WEB平台和移动端应用,提供数据看板、车辆监控、车辆管理、司机监管、统计数据、车辆异常管理、维保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叉车监管终端接入平台示意图如图1所示,软件功能结构图如图2所示。
图1叉车监管终端接入平台示意图
图2软件功能结构图
本次叉车安全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服务包含WEB端平台开发、移动端应用开发、三方数据及控制信号无线传输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以下内容:
1. 在线网页端(WEB)
1.1 平台入口通用模块
1.1.1 登录模块
1.1.1.1 登录页。选择管理端/监察端/使用单位端,使用对应账号/手机号登录。
1.1.1.2 首页。展示账号拥有权限的模块,选择进入。
1.1.2 顶部任务栏
1.1.2.1菜单搜索。快速搜索页面名称,点击进入。
1.1.2.2消息图标。展示消息小窗,跳转消息中心。
1.1.2.3常见问题。搜索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1.1.2.4智能客服。智能客服提供帮助
1.2 系统平台管理端功能
1.2.1 平台配置
1.2.1.1 数据驾驶舱。访问数据统计展示
1.2.1.2 账户管理。实现系统后台的角色管理、用户管理、部门管理与我的部门等板块。权限管理颗粒度应包含页面菜单与数据请求接口。
1.2.1.3 账号设置。实现系统后台账号的个人信息管理以及安全设置等。安全设置应包含登录二次确认、手机号绑定、邮箱绑定、微信绑定等。
1.2.1.4 通告管理。实现系统后台消息中心管理,涵盖通知消息、系统消息、告警消息。可实现平台通告发布。
1.2.1.5 网络配置。实现宿主机的物理网卡配置,默认单节宿主机部署生效。注:集群与分布式版本需以具体部署情况而定。
1.2.1.6 系统监控。实现平台运行基本信息,涵盖基本信息,性能监控,在线用户。
1.2.1.7 系统维护。实现系统后台信息维护,涵盖时间配置、升级维护、日志管理、系统授权等板块。
1.2.1.8 安全管理。平台账号登录安全配置,涵盖密码强度要求设置、账户锁定策略设置、密码过期设置、单次登录有效期设置、单一登录设置、初始密码强制修改设置、上次登录提示设置、管理员登录IP过滤设置、普通用户登录IP过滤设置。
1.2.1.9 高级配置。实现平台单点登录功能,涵盖钉钉对接配置、LDAP对接等
1.2.1.10 平台配置。涵盖平台样式配置、消息通知配置等。样式配置应涵盖logo配置、banner配置、标签页配置。消息通知配置应涵盖通知类型设置、系统通知、短信通知、微信通知、钉钉通知、邮件通知、电话通知、webhook机器人通知等方式。
1.2.1.11 消息中心。个人消息管理中心,涵盖我的消息与消息接收配置,可实现消息类型接收设置。
1.2.1.12 资源管理。系统后台运维人员使用,涵盖页面管理、接口管理、数据字典、表格管理、数据服务[数据源管理、API管理、应用注册]、可视化页面在线开发等。
1.2.1.13 问题反馈。平台用户发起问题反馈的页面
1.2.1.14 反馈处理。平台管理员处理问题反馈的页面
1.2.2 设备配置。
1.2.2.1 设备管理。对设备进行增删改查以及功能性操作
1.2.2.2 设备分组管理。涵盖设备分组信息与分组概览
1.2.2.3 日志管理。设备日志,涵盖设备运行日志以及操作日志
1.2.2.4 项目管理。设备项目管理,涵盖项目信息与项目运维信息
1.2.2.5 地图分布。涵盖设备分布、网关分布、项目分布等信息,以GIS地图方式展示
1.2.2.6 智能执行。对设备进行软定义策略配置,涵盖策略配置、场景配置、告警配置
1.2.2.7 运维管理。设备运维管理,涵盖设备故障报警与隐患报警管理。
1.2.3 物联网基台
1.2.3.1 首页。以可视化的方式简单介绍物联网基台的使用教程
1.2.3.2 通知管理。实现物联网基台内的消息通知配置与通知模板配置。通知配置应支持微信、语音、电话、钉钉、邮件、webhook等方式。通知模板支持内容自定义变量配置。
1.2.3.3 设备管理。实现物联网基台的设备管理、包含设备仪表盘、产品管理、接入设备管理、产品分类管理。仪表盘展示产品数量、接入设备数、设备在线情况、设备消息情况。产品管理实现产品的物模型管理,消息协议管理等。物模型支持属性定义、功能定义、事件定义和标签定义。接入设备管理实现对接入的设备运行状态监测、运行状态监测、物模型监测、设备功能监测、日志管理、设备诊断等。
1.2.3.4 运维管理。实现物联网基台的运维仪表盘展示、设备接入网关管理、协议管理、日志管理、网络组件管理、证书管理。设备接入网关应支持MQTT直连接入、网关子设备接入、HTTP推送接入、MQTT Broker接入、TCP透传接入等方式。协议管理支持用户上传自定义协议,以协议jar包方式上传。网络组件应支持MQTT服务、HTTP服务、TCP服务。
1.2.3.5 告警中心。实现物联网基台的告警仪表盘展示、基础配置管理、告警配置管理、告警记录管理等。支持告警级别设置、告警联动场景设置。
1.2.3.6 规则引擎。实现场景联动设置
1.3 监管单位账户功能
1.3.1 叉车监管总览
1.3.1.1 叉车监管总览。叉车在线情况展示、司机出勤情况展示、违规行为统计展示、车辆使用效率展示
1.3.2 单位管理
1.3.2.1 单位管理。叉车使用单位企业管理,包含企业档案管理,账号注册管理等,支持自动数据抓取同步。企业档案应包含使用单位名称、数据来源、企业账号状态、统一社会信用码、法人代表、所属行政区域、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截止日期等管理。
1.3.2.2 维保单位。叉车维保单位企业管理,包含企业档案管理,账号注册管理等,支持自动数据抓取同步。企业档案应包含使用单位名称、数据来源、企业账号状态、统一社会信用码、法人代表、所属行政区域、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截止日期等管理。
1.3.3 叉车管理
1.3.3.1 叉车档案管理。在征得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的同意下,与福建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自动同步福建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数据,实现叉车在册档案管理,包含监察识别码、车牌号、设备名称、设备类别、设备种类、设备型号、设备代码、设备状态、使用证号、使用地点、投用日期、设别所在区域、注册状态、注册代码、注册机构、注册登记日期、使用单位管理、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机构名称、最后一次检验报告号、最后一次检验业务编号、最后一次检验日期、最后一次检验结论、技术参数管理等。
1.3.3.2 叉车状态监测。叉车状态管理,包含车辆档案信息,车辆实时状态监测、在驾司机监测、合法作业区域监测、违规行为监测等。
1.3.3.3 叉车GIS分布。叉车地图分布展示,并点击查看车辆实时详情以及车辆参数配置下发等。
1.3.3.4 报修管理。叉车报修事件管理。
1.3.4 司机管理。司机电子档案,含基本信息、驾驶资质等。
1.3.4.1 司机违规信息。叉车司机的违规详情记录
1.3.4.2 安全教育。法规政策资讯,叉车相关的政策文件
1.3.5 叉车告警信息
1.3.5.1 告警配置。配置所需的告警检测项目
1.3.5.2 重点违规事件。主要违规事件详细记录查询,展示违规行为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1.3.6 分析统计
1.3.6.1 重点违规事件统计。重点违规行为的统计分析
1.3.6.2 叉车设备数据统计。叉车设备的数据统计分析
1.3.6.3 司机信息统计。司机信息及行为的统计分析
1.3.6.4 使用单位统计。叉车使用单位的车辆使用统计信息
1.3.6.5 鉴权日志统计。叉车解锁及其方式的日志
1.4 使用单位账户功能
1.4.1 车队管理
1.4.1.1 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组织部门管理。
1.4.1.2 设备管理、智能终端设备添加管理。
1.4.1.3 车辆管理。车辆信息管理及技改设备关联管理。
1.4.1.4 车辆监控。车辆状态监测、定位监测、轨迹监测及视频监测。
1.4.1.5 驾驶管理。驾驶事件、作业记录监测。
1.4.1.6 车队调度。车辆调度指令下发。
1.4.1.7 人脸启动。人脸启动记录管理。
1.4.2 主动安全
1.4.2.1 主动安全。涉及主动安全的报警记录管理。
1.4.2.2 抓拍记录。车辆图片抓拍记录管理。
1.4.2.3 实时监控。车辆远程实时监控调阅
1.4.2.4 告警分析。告警统计分析
1.4.3 售后服务。保养管理,保养登记及历史记录
1.4.3.1 售后服务。保养管理,保养登记及历史记录管理
1.4.3.2 保养到期管理。车辆保养到期提醒
1.4.3.3 保养条目设置。保养条目管理
1.4.3.4 故障码管理。车辆故障码类型及故障内容管理
1.4.3.5 故障码统计。故障码统计分析
1.4.4 统计报表。管理报表,含年检到期提醒、驾驶证到期提醒、保养到期提醒、租赁到期提醒、点检异常记录提醒、车辆信息统计报表管理。
1.4.4.1 效率报表。车辆作业记录、车队效率分析、驾驶员工记录、驾驶员效率分析报表管理
1.4.4.2 安全报表。车辆超速事件、车辆超载事件、车辆碰撞时间、车辆出栏时间、安全带解开事件分析报表管理
1.4.5 运营管理。信息发布、在线教育等,
1.4.5.1 信息发布。组织内部信息发布管理。
1.4.5.2 在线教育。在线教育视频发布管理。
1.4.6 参数设置
1.4.6.1 终端参数设置。参数命令:车辆调度、点检设置、IC卡绑定、一体机人脸绑定、微信人脸绑定、限速设置、远程锁车、围栏设置、时间参数设置、终端配置、车速校准、称重校准、称重报警设置、碰撞阈值设置、UWB基站设置、软件升级设置、服务器地址设置
1.4.6.2 行车轨迹边界。电子围栏管理及设置。
1.4.6.3 点检信息设置,点检条目设置。
1.4.6.4 运维时间设置。车辆保养运维时间设置
1.4.7 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平台用户管理。
1.4.7.1 用户管理。平台用户管理。
1.4.7.2 角色管理。组织角色设置
2. 微信小程序/APP
2.1使用单位账户功能
2.1.1主菜单
2.1.1.1消息提醒。提醒内容包含保养到期、车辆租赁到期、电池租赁到期、车辆年检到期、驾驶证到期。
2.1.1.2扫码开机。扫描人脸开机
2.1.1.3车辆监控。车辆状态监测、行车轨监测、点检记录监测、作业记录监测、时间记录监测。
2.1.1.4保养管理。保养记录管理
2.1.1.5车辆租赁。车辆租赁管理
2.1.1.6在线教育。车辆在线教育查看
2.1.1.7实时地图。车辆实时位置查看,车辆监控、车辆调度
2.1.2报警
2.1.2.1报警内容管理。超速报警、超载报警、碰撞报警、围栏报警、安全带报警
3. 技术服务
3.1 AI视觉算法。包含:驾驶中吸烟识别、驾驶中打电话识别、车辆点火,驾驶员不在位子上识别、故意遮挡摄像头识别、司机未带安全帽识别、脸识别更换驾驶员预警
3.2 设备对接。包含:叉车智能监管终端、数字大屏系统对接
3.3 部署架构。采用容器化微服务部署架构
3.4 系统对接。可能存在的其他系统对接
详情见附件3:叉车安全管理平台功能清单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开发与系统硬件兼容的数据通讯平台,支持MQTT、HTTP等协议,并能实现身份鉴权与数据安全校验等,且需配合招标人进行叉车安全管理系统硬件部分数据传输调试。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项目验收后,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免费提供至少一年的软件维护、升级、技术支持服务。
4.本项目平台应充分兼容国产操作系统,物联网支持设备并发接入量不小于5万,业务平台支持并发用户数不小于2000人。
5.软件开发测试后,中标人有义务完成招标人对所开发软件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软件开发及测试方面未尽事宜以项目研发最终需求为准。
6.必要情况下需配合招标方实现对平台进行二级及以上等保测评。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程序源代码、设计文档、代码说明文档、软件安装部署手册、操作手册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整体研发及测试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核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文档资料和系统运行情况等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不通过,招标人需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中标人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十、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