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要求,需根据要求搭建系统,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安全性能检验与评定方法研究用隔膜压缩机及管道安装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6.22717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需包含管道工程建筑,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服务)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投标人需具有GC2管道安装资质。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3.采购标的:根据科研项目《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安全性能检验与评定方法研究》要求,需要完成气密试验用隔膜压缩机配套安装。
(二)系统技术要求
本项目主要为:压缩机土建基础、设备移装就位、压缩机电源线及电线套管、冷却水管、氮气6路汇流排、无缝钢管、齿轮油、气体转换机,本项目在合同授予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之依托科技项目《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安全性能检验与评定方法研究》的专家评审意见对本项目需求及技术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1)压缩机土建基础:见压缩机配套施工基本图(见附图1),1套;
(2)设备移装就位:功率7.5kW空压机,1台;
(3)空压机电源线及电线套管:功率7.5kW,三相四线制,4平方电缆,30米;
(4)冷却水管:PPR DN15,35米;
(5)氮气6路汇流排:含软管、角阀、汇流管路,压力35Mpa,1套;
(6)无缝钢管:不锈钢管,Φ16×4,55米;
(7)齿轮油:15L/桶,2桶;
(8)气体转换机:1套;
附图1 压缩机配套施工基本图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验收后,中标人为本项目免费提供至少一年的升级、维护服务。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安装完成后,中标人有义务完成招标人对所安装内容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其余方面未尽事宜以项目最终需求为准。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整体安装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组将现场核对相关安装情况,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十、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3)GC2管道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