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实际需要,需对我院泉港阀门中心3台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港阀门中心3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电梯数量:3台。
2.电梯品牌及型号:快科,其中2台为曳引驱动7层7站电梯,1台为曳引驱动6层6站电梯。
3.地点:泉港国家阀门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989号)。
4.维保期限: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
5.维保要求:
(1)中标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2)中标人现场维保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指派的管理人员现场管理,维保结束后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汇报维保情况;
(3)中标人应加强进场的维保人员安全文明教育,做到安全文明。
(4)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5)中标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如果造成招标人的建筑物或构件等损坏应负责赔偿损坏。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如未能按时完工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该项目合同金额分2期支付,合同签订满6个月后,中标人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50%,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北京时间)9: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